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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朗悦坊小区2号楼2单元3002住宅(房屋序列号:265597号)

起拍价:

¥92.872万

将于1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法官:手机:1778240633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92.872万

保证金:

¥1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2.872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6.0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3002-3003.rar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1月09日10时至2021年0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应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温馨提醒:拍卖动产、不动产及其它财产所涉及的税费等其他费用请竞拍前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并以其政策规定为准。房屋租赁情况请以实际情况为准,租赁合同不随拍下后自然解除,需提前确认租赁处置方式。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具备相关购买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敬请知悉。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涉及房地产的房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为准。拍卖人对动产、不动产及其它财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因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如有违法、违章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详询淘宝拍卖客服:400-822-2870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缴入法院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拍卖结束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账户:详见公告备注:交纳尾款时请详细备注,如:姓名+竞买标的名称+拍卖尾款。
2、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详询淘宝拍卖客服:400-822-2870。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详见拍卖公告重要提示)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将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除外)(详见拍卖公告第六条)。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因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登记或变更登记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特别告知:
1、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将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除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支付的相应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于过户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垫付凭证赴人民法院报销,人民法院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扣除上述费用,逾期则不再受理,敬请知悉。特别说明:上述报销费用仅包含过户中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款,其它任何费用,包括各种欠费及已知及未知费用,均不包含在报销范围内,敬请知悉。上述未尽事宜请详询本院,并以本院的相关解释为准。竞买人参与竞拍前须先去该标的的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该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独立使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按原合法设计状态恢复原状并确权定界,自行与相邻权利人协商解决有关隔断费用、测绘费用等,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相关的管理部门须要求将该标的恢复至原始合法设计状态,方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的,则买受人须无条件的服从接受,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拆除违法建筑物等,涉及恢复至原始合法设计状态等所需手续的办理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拆除费、垃圾清运费、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拆修费、物业费及维修基金等一切已知及未知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有权在拍卖过程中,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11-269153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并以本院解释为准。
法院咨询电话:400-611-5155(拍卖咨询)李法官:17782406339(办案人员)本案执行案号:(2020)陕06执恢25号本案执行依据:(2018)延仲裁字第102号淘宝拍卖咨询:400-822-2870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情况一切以实物为准,敬请谅解!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竞拍公告

重要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本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告知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拍卖公告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1月09日10时至2021年0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延安市宝塔区朗悦坊小区2号楼2单元3002住宅 (房屋序列号: 265597号),所有权人为王恒越。建筑面积为:116.09㎡(住宅),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物总层数30层,标的物所在楼层30层。该标的物为议价,议价结果为92.872万元,详细内容请自行下载相应报告附件。瑕疵说明:该房屋有抵押,房屋暂未腾空,本次拍卖未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拍卖照片仅供参考,房屋具体户型及装修请以实物为准。公告中所列建筑面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房管部门实际登记测量面积为准,3002住宅和3003住宅目前是打通为一套房子,两个产权证。(备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向的竞买人,详询本院。)起拍价:92.872万元 保证金:13万元 增价幅度:0.7万元。温馨提醒:拍卖动产、不动产及其它财产所涉及的税费等其他费用请竞拍前自行咨询以地税收部门并以其政策为准。房屋租赁情况请以实际情况为准,租赁合同不随拍下后自然解除,需提前确认租赁处置方式。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具备相关购买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敬请知悉。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标的拍卖开始前五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为解决拍卖标的拍卖前存在欠缴税款及被执行人不配合缴纳相关税款影响拍卖完成的难题,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相关条款,现对拍卖中税款问题特别告知如下:
1、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款,本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2、规定明确的相关税款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凭相关原件于过户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本院将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扣除上述费用,逾期本院将不再办理。
3、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将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除外)
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相关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上述可报销税款仅指拍卖中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款,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未尽事宜请详询本院,并以本院解释为准。)

七、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本次拍卖事宜。如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敬请知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请以系统页面为准。

十、本院在未向买受人送达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裁定书以及财产未实际交付前,因其他情况变化,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过买受人网络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账户(逾期未缴纳者且逾期未向本院书面申请的将视其为悔拍,敬请知悉),也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淘宝拍卖客服:400-822-2870。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账户账户名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延安小东门支行;账 号:26901101040024453;开户联行号:103804090114备注:交纳尾款时请详细备注,如:姓名+竞买标的名称+拍卖尾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11-269153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并以本院解释为准。
法院咨询电话:400-611-5155(拍卖咨询)李法官:17782406339(办案人员)本案执行案号:(2020)陕06执恢25号本案执行依据:(2018)延仲裁字第102号淘宝拍卖咨询:400-822-2870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情况一切以实物为准,敬请谅解!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标的详情

标的位于延安市宝塔区朗悦坊小区2号楼2单元3002住宅 (房屋序列号: 265597号),所有权人为王恒越。建筑面积为:116.09㎡(住宅),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物总层数30层,标的物所在楼层30层。该标的物为议价,议价结果为92.872万元,详细内容请自行下载相应报告附件。    瑕疵说明:该房屋有抵押,房屋暂未腾空,本次拍卖未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拍卖照片仅供参考,房屋具体户型及装修请以实物为准。公告中所列建筑面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房管部门实际登记测量面积为准,3002住宅和3003住宅目前是打通为一套房子,两个产权证。   (备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向的竞买人,详询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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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300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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