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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鹿城镇罗家队村和兴巷(丹麓商业街)72号第3层的不动产

起拍价:

¥32万

将于12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楚雄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亚雄:电话:0878-338675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40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3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1.4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楚雄市鹿城镇罗家队村和兴巷72号第3、4层的不动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云2301执1644号房屋产权证楚雄市房权证鹿城字第00141584号土地产权证楚土国用(2015)第3707号备注上述产权证登记为1-4层,第3、4层需分户后办证标的所有人罗冬梅、杨柏华评估鉴定基准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土地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已出租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请填写。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第三层参考房屋建筑面积为111.45平方米;第四层参考房屋建筑面积为111.45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分户后不动产登记为准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第3层分摊占地面积为18.56平方米;第4层分摊占地面积为18.56平方米房产年龄不详装修情况已装修房屋户型房屋楼层6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双方议价)第3层40万元;第4层40万元费用总价不详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楚雄市鹿城镇罗家队村和兴巷(丹麓商业街)72号第3、4层的不动产第3层变卖价:3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第4层变卖价:3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本变卖标的与第1层、第2层共同登记在一本产权证书上,本次变卖为第3层、第4层、1-4层已做房屋用地面积分摊,变卖成交的需进行分户后再过户登记,该标的位于楚雄市鹿城镇罗家队村和兴巷(丹麓商业街)72号,第3层、第4层均为一梯两户,已进行装修入住,实际情况请实地查勘。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变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2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元以上)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账户(户名: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账号:53050170613600000149),并在(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再退还。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原买受人应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有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变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上述竞买须知条款,因当事人未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内容造成竞买标的物无法过户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十、如有相关事宜本院在变卖成交以前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0878-3386756(楚雄市法院王亚雄);15912772099(杨柏华)

变卖公告

竞买前请务必遵照《变卖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竞买!《变卖公告》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10日10时至2021年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8/01)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楚雄市鹿城镇罗家队村和兴巷(丹麓商业街)72号第3、4层的不动产第3层变卖价:3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第4层变卖价:3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成交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案被执行人杨柏华联系安排看样(杨柏华:15912772099),本院对变卖过程进行监督,本院监督电话为:0878-3386756。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变卖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以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变卖标的与第1层、第2层共同登记在一本产权证书上,本次变卖为第3层、第4层、1-4层已做房屋用地面积分摊,变卖成交的需进行分户后再过户登记,该标的位于楚雄市鹿城镇罗家队村和兴巷(丹麓商业街)72号,第3层、第4层均为一梯两户,已进行装修入住,实际情况请实地查勘。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账号:53050170613600000149。逾期不缴纳尾款,本院将以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视情形处于罚款、拘留等处罚。重新拍卖、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8-3386756(王亚雄)咨询看样电话:15912772099(杨柏华)
举报监督电话:0878-3386708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4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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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楚雄市德泰西府云鼎2幢1单元16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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