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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衡阳市蒸湘区大栗新村20号怡馨花地小区34栋2808号房

起拍价:

¥46.1144万

将于12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衡阳市鸿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曾梓涧:电话:0734-8868887手机:1538747889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6.1144万

保证金:

¥46.114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6.114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6.0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拍卖依据的法律文书.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衡阳市鸿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0年12月21日10时起至2020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衡阳市鸿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拍卖标的为位于衡阳市蒸湘区大栗新村20号怡馨花地小区34栋2808号房,建筑面积为106.0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办理权证时间:自办好房屋初始登记,解除房屋抵押和查封,并处理完相关遗留问题后,待具备办证条件时统一办证。
2、在交易、办理过户、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若其确权面积与拍卖公告中所描述的面积有差异的,均不互相补差,也不得变更拍卖成交价格及拍卖佣金。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且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后,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平台告知的破产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较大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管理人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月1日前(拍卖成交后10日内)完成支付。买受人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本院以下指定账户(注明买受人和资产名称):户   名:衡阳市鸿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   号:4305016444360000064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大栗新村2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视为买受人悔拍,并决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原买受人应支付全部损失与已交纳保证金的差价给管理人。

十三、标的物在交易、办理过户、移交时所涉及的契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一切税、规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标的物有抵押,抵押权人为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物成交后,由管理人进行交付,但由于该资产为破产案件处置资产,管理人需向债权人申请解除抵押,存在交付时间较长的可能。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管理人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待具备办证条件时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六、本标的物系破产企业财产,涉及扫尾工程未完工情况,竞买人应当审慎购买,管理人仅以现状交付房屋,工程未完工及产权证办理存在障碍等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书面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
监督电话:0734-8893081管理人
咨询电话:0734-886888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衡阳市鸿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竞拍公告

衡阳市鸿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衡阳市蒸湘区大栗新村20号怡馨花地小区34栋2808号房的公  告 衡阳市鸿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0年12月21日10时起至2020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衡阳市鸿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9项的职责协助执行《衡阳市鸿菱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而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拍卖标的为位于衡阳市蒸湘区大栗新村20号怡馨花地小区34栋2808号房,土地证号为衡国用(2012)第125、131号,建筑面积为106.0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使用年限为70年,从2012年5月31日至2082年5月16日。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办理权证时间:自办好房屋初始登记,解除房屋抵押和查封,并处理完相关遗留问题后,待具备办证条件时统一办证。
2、在交易、办理过户、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若其确权面积与拍卖公告中所描述的面积有差异的,均不互相补差,也不得变更拍卖成交价格及拍卖佣金。起拍价:461144元,保证金:46114.4元,增价幅度:1000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个工作日之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曾律师,联系方式:0734-8868887)。

三、  咨询看样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联系人:王主管,联系方式:13548515998(仅限看房))。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2.、如认为对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开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月1日前(拍卖成交后10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本院以下指定账户(注明买受人和资产名称):户    名:衡阳市鸿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    号:43050164443600000644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
3、拍卖标的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视为买受人悔拍,并决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原买受人应支付全部损失与已交纳保证金的差价给管理人。

十、标的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大栗新村2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管理人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待具备办证条件时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税务、国土、房管、规划等部门,对税(费)交付标准、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以及其他需注意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标的物有抵押,抵押权人为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物成交后,由管理人进行交付,但由于该资产为破产案件处置资产,管理人需向债权人申请解除抵押,存在交付时间较长的可能。
4、标的物在交易、办理过户、移交时所涉及的契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竞买人在竞买时应将上述所有费用当作成本在竞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5、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以买受人在房、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时房、地登记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权证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而要求退款或找补金额。
6、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8、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9、本标的物系破产企业财产,涉及扫尾工程未完工情况,竞买人应当审慎购买,管理人仅以现状交付房屋,工程未完工及产权证办理存在障碍等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0、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
监督电话:0734-8893081管理人
咨询电话:0734-886888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衡阳市鸿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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