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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狮山镇明惠路桥头1号(和盛世家)4栋1-502住房一套

起拍价:

¥47.94万

将于12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和法官:电话:0878-821467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6.4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7.9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7.5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武定县狮山镇明惠路桥头1号(和盛世家)4栋1-502住房一套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武房权证狮字第10943号武国用(2012)第06773号土地登记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17.31㎡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住宅终止日期2076年06月01日标的所有人赵应龙标的状况建筑面积137.57㎡所在层/总楼层5/6规划用途住宅结构框架结构租赁情况钥匙标的其他说明此房已装修,3室1厅1厨2卫1阳台,东西朝向,采光通风良好。瑕疵说明以现状拍卖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元谋县人民法院抵押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2月11日10时至2020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0878/05)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竞买注意事项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武定县狮山镇明惠路桥头1号(和盛世家)4栋1-502住房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狮字第10943号,建筑面积:137.57㎡;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武国用(2012)第0677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7.31㎡,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6年06月01日。此房位于5楼,总楼层为6楼,已装修,3室1厅1厨2卫1阳台,东西朝向,采光通风良好。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12月0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2月0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12月22日16:00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元谋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谋支行,账号:24-109101040000784,开户联行号:10373881091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请谨慎参拍,悔拍需担责。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之规定,保证金不足补齐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补交,原买受人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8-821467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8-8214671   线下服务商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760876870(朱先生), 0878-3139298, 13578456088(李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2020年11月25日

竞拍公告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关于武定县狮山镇明惠路桥头1号(和盛世家)4栋1-502住房一套司法拍卖公告案号:(2020)云2328执恢110号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11日10时至2020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0878/05)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将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本次拍卖标的为武定县狮山镇明惠路桥头1号(和盛世家)4栋1-502住房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狮字第10943号,建筑面积:137.57㎡;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武国用(2012)第0677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7.31㎡,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6年06月01日。此房位于5楼,总楼层为6楼,已装修,3室1厅1厨2卫1阳台,东西朝向,采光通风良好。  2、瑕疵说明:以现状拍卖。 

二、起拍价:479400.00元,竞买保证金:60000.00元,竞价幅度:100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帐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电话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18760876870(朱先生),0878-3139298,  13578456088(李先生)。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谨慎参拍,悔拍需担责。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之规定,保证金不足补齐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补交,原买受人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本次交易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5天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2月22日16:0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元谋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谋支行,账号:24-109101040000784,开户联行号:103738810910),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拍卖佣金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线下服务商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760876870(朱先生), 0878-3139298, 13578456088(李先生)。 
法院咨询电话:0878-8214671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2020年11月25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御峰云府4幢二单元1003号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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