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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上窖社区面积为117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起拍价:

¥33.796万

将于12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同志:电话:0754-8698505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0.35万

保证金:

¥6.759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33.796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120--澄海法院--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上窖村面积为117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处置、比较).doc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上窖村面积为117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相片.docx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澄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4日10时至2021年2月4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户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汕头市澄海区成华街道上窖村面积为11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列:澄集建(1996)字第0213430210601002号]。竞买人必须是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上窖社区农民户口,且名下没有其他宅基地。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澄华街道上窖社区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交付时间无法确定。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法院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期开始前提前5日将有效证明提交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自2020年12月4日10时至2021年2月4日10时。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337960元。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汕头澄海文冠支行,账号:44109101040004901。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并在变卖余款付清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汕头市澄海区法院(地址:澄海区玉潭路)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或者提取变卖标的物。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4-869850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4-86985051(拍品详情,陈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澄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4日10时至2021年2月4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户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汕头市澄海区成华街道上窖村面积为11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列:澄集建(1996)字第0213430210601002号]。总评估价603500元。起拍价:337960元,保证金:67592元,增价幅度:3380元及整数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竞买条件:竞买人必须是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上窖社区农民户口,且名下没有其他宅基地。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澄华街道上窖社区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应的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自2020年12月4日10时至2021年2月4日10时。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337960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交付时间无法确定。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法院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期开始前提前5日将有效证明提交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如果被执行人以已经自动履行还款义务为由请求撤回变卖的,应在变卖开始的24小时前向本院书面请求,逾期请求造成无法及时撤回变卖的后果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如果本次变卖流拍,已经在本院申请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高朝喜的所有债权人可以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但需在本次变卖流拍后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法官:陈同志,联系电话:0754-86985051)。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汕头澄海文冠支行,账号:44109101040004901。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并在变卖余款付清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汕头市澄海区法院(地址:澄海区玉潭路)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或者提取变卖标的物。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4-869850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4-86985051(拍品详情,陈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标的详情

竞买人必须是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上窖社区农民户口,且名下没有其他宅基地。
1、名称、范围估价对象为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上窖村面积为117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房地产,建筑面积为117.00㎡,土地自用面积为117.00㎡。
2、权属状况根据查询澄集建(1996)字第021343021060100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载明:土地使用者为高朝喜,土地地址为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上窖村。土地自有使用权面积为117.00㎡,建筑占地面积为117.00㎡。该房地产已于2019年4月9日由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以(2019)粤0515民初5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并于2019年12月25日委托评估〔评估委托书列:(2019)汕澄法司评委字第140号〕。
3、标的物概况估价对象为一幢一层混合结构的住宅楼,其外墙面抹灰,门面贴条形砖,配木框玻璃窗,水、电等设施配套齐全,整体观感良好。估价对象现整体作住宅使用,层高约4.5m,其室内楼地面铺地砖,内墙面部分贴墙砖、部分刷乳胶漆,天花合板吊顶并刷乳胶漆。
4、区位状况分析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位于澄海区澄华街道上窖村,所处地理位置一般,生活配套较齐全,周边大部分为当地村民自建住宅楼,建筑物高低参差不齐,道路狭小,规划及环境条件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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