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保山拍卖房 > 昌宁拍卖房 >昌宁县田园镇城南农贸市场1-2号商住房1幢

昌宁县田园镇城南农贸市场1-2号商住房1幢

起拍价:

¥131.259942万

将于12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昌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光云:电话1:13577529866电话2:0875-712024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57.0095万

保证金:

¥1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31.259942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77.5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一、位于昌宁县田园镇城南农贸市场1-2号商住房1幢,房屋总面积277.55平米,其中商铺面积75.11平米,住宅面积152.44平米。

二、瑕疵说明:该拍卖标的未办理房产证,仅有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登记,且房主未缴纳相关税费。【合同编号:城南农贸市场2014年(011)号、登记号:2014字第1034号】,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需持本院发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与昌宁县腾宏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备案登记,登记完毕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竞买人在竞买前请提前详细咨询产权证照办理事宜。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标的物:昌宁县田园镇城南农贸市场1-2号商住楼一幢)[请仔细、全部阅读本拍卖须知] 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2月5日10时至2021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5/01,户名: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淘宝账户和支付宝账号,并确保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保证金数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3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看样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

八、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即可成交。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10日内(即2021年2月14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昌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宁县支行,账号:6232813960000495205),并在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第二天(如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地址:云南省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变卖不收取任何佣金。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5-712068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75-7120241 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变卖公告

昌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位于昌宁县田园镇城南 农贸市场商住楼一幢的公告 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5日10时至2021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5/01,户名: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昌宁县田园镇城南农贸市场1-2号商住房1幢,房屋总面积277.55平米,其中商铺面积75.11平米,住宅面积152.44平米。

二、变卖价1312599.42元,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瑕疵说明:该变卖标的未办理房产证,仅有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登记,且房主未缴纳相关税费。【合同编号:城南农贸市场2014年(011)号、登记号:2014字第1034号】,竞买人在变卖成交后需持本院发出的《变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与昌宁县腾宏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备案登记,登记完毕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竞买人在竞买前请提前详细咨询产权证照办理事宜。

四、变卖提醒: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预缴款需要全额支付。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司法网络变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所有变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淘宝账户和支付宝账号,并确保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预缴款数额。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昌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昌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七、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昌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宁县支行,账号:6232813960000495205)。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一、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相关违章处罚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5-7120241
举报监督电话:0875-712068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9号昌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http://www.yncnfy.gov.cn/详细信息可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标的详情



一、位于昌宁县田园镇城南农贸市场1-2号商住房1幢,房屋总面积277.55平米,其中商铺面积75.11平米,住宅面积152.44平米。

二、瑕疵说明:该拍卖标的未办理房产证,仅有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登记,且房主未缴纳相关税费。【合同编号:城南农贸市场2014年(011)号、登记号:2014字第1034号】,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需持本院发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与昌宁县腾宏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备案登记,登记完毕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竞买人在竞买前请提前详细咨询产权证照办理事宜。

上一条:瑞丽市姐告路33-110-A2号房地产一宗

下一条:水富市云富街道办田坝新街18幢502号住房和非住宅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