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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瀚浩·君临华庭地下27号车位(车位建筑面积14.97㎡)

起拍价:

¥5.72万

将于12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黄先生:手机:1800788798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72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72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14.9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房改房”,房改房过户手续复杂,涉及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3.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继承”,继承所得房未满5年的,需交房价20%的个税,税费大幅上升,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4.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赠与”,赠与所得房未满5年的,需交房价20%的个税,税费大幅上升,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5.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安置房”,安置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6.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桂林市临桂区瀚浩·君临华庭地下27号车位(车位建筑面积14.97㎡)。标的物详情:桂林市临桂区瀚浩·君临华庭地下27号车位,标的物位于地下一层;结构:砖混结构;车位尺寸:2500*6000。(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是否已办理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房屋交易税费明细

一、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次行为税。税种计税金额个人单位类型首次二次三次及以上3%契税成交价格非住宅3%3%3%住宅90方以上1.5%2%3%住宅90方(含)以下1%1%3%

二、印花税: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税种计税金额个人单位印花税成交价格非住宅0.05%0.05%住宅免征

三、综合税:一般来说,营业部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统一打包成综合税一起征收的。其中营业税为计税金额的5%,城市维护建设税为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税额的3%,地方教育附加为营业税税额的2%,综合税率为5.6%。(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税附加免征,综合税率为5%)。税种办证时间至出售个人单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未满2年按成交价格×5.6%缴纳按(成交价格-购入原价)×5.6%缴纳满2年免征综合税“满2年”时间认定标准私房以《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日期或契税完税时间按孰先为原则确定起点(以契证填发时间或完成时间为确定起点)房改房以《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以《契证》填发时间为起点计算。拆迁安置房私房拆迁:新契证立契时间为2013年8月2日(含)后的,营业税按新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时间为起点计算;新证立契时间2013年8月1日(含)前的,按原《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日期或契税完税时间按孰先为原则确定起点计算。公房拆迁:以拆迁后新《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房改房拆迁:新契证立契时间为2013年8月2日(含)后的,营业税按新《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计算;新证立契时间2013年8月1日(含)前的,按原《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计算。农居房拆迁:新契证立契时间为2013年8月2日(含)后的,营业税按新新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时间为起点计算;新证立契时间2013年8月1日(含)前的,按被拆迁房屋建造年份或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为起点计算。集资建房以集资购房合同生效时间或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按孰先为原则确定起点离婚、直系亲属继承赠与所得以发生离婚析产分割、继承赠与行为前的购房时间为起点非直系亲属赠与所得1.私房按发生受赠行为后新《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日期或契税完税时间为起点计算;2.房改房按发生受赠行为后新《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计算

四、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个人所得税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转让所得税即个税有两种计算方式:①评估总价*1%至3%;②差价(评估总价-住房原值-合理费用-交易税金)*20%;可任选其一,若非住宅个税按差价20%征收,则土地增值税按四级累进制计算;住宅若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税。转让所得税即个税“满五年”时间认定标准:1.以《契证》立契时间(新版《契证》立契时间显示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计算起点,至签订转让合同当日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税;《契证》填发时间为计算起点,至签订合同当日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税(提供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地址所在地、出售房屋所在地、无房证明)。2.个人销售赠与所得住房:非直系亲属赠与个人所得税(即赠与税)“满五年”是以受赠后新《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计算,若受赠时已缴纳20%赠与税,则在出售时个税“满五年”的时间起点可按前道证计算;直系亲属赠与个人所得税(即赠与税)“满五年”是以受赠前《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计算(2012年新政策)。3.个人销售非住宅需按差价的20%交纳个税,按成交价的1%交纳土地增值税;单位出售非住宅需按成交价的3%交纳土地增值税。4.单位出售住宅及非住宅,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A.按四级累进制计算: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B.按总房价*5%计算征收。5.个人出售非住宅按总价*1%缴纳个税或按差价20%缴纳个税(若个税选择按差价20%缴纳,则土地增值税必须按四级累进制计算征收)。

五、土地出让金:当交易的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并且承受人是自然人,交易的房屋又为标准住宅时,承受方就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涉及的房屋类型主要是房改房划拨土地上的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等。税种征收金额土地出让金土地等级相对应的出让金标准X土地分摊面积土地登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预计缴纳标准(元/平米)6005004003002001008050说明:1.土地分摊面积为交易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证载土地面积。2.土地出让年期统一为70年,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不作年期修正。3.土地出让金计算一房一议,具体金额以房产过户部门计算为准。

六、房屋登记费:1.住房登记以一套为一件,80元/件:非住房登记以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一次为完成一次登记,550元/件;2.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按规定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得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3.房屋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等,按规定收取房屋登记费。4.企业所有的房产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收取房屋登记费。其他抵押登记业务按规定向抵押权人收取房屋登记费。5.房屋权证每本代收印花税5元。

七、交易手续费: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标准如下: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双方各承担50%;存量非住宅每平方米12元,每宗交易手续费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双方各承担50%;房改房首次上市,出让方免交手续费,受让方每平米3元。如需公告,费用按实结算。征收对象税费项目具体征收标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非住宅卖方交易手续费2元/M22元/M26元/M2买方交易手续费2元/M22元/M26元/M2产权登记费80元80元550元共有证工本费10元(免征)抵押登记费80元550元产权证印花税5元共有证印花税5元他项权证印花税5元

八、土地调查费个人:13元/套单位:100元/套征收对象税费项目具体征收标准套内140㎡以下套内140㎡以上非住宅卖方土地交易费50元50元基准地价换算买方土地交易费50元50元基准地价换算土地调查费13元(免征)13元土地证印花税5元由于每个地方税务局收费标准变动频率比较高,以上调查结果只作为参考,实际收费以当地税务部门为准。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并依法追究原买受人其他责任。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电话:0773-380096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0日10:00至2020年12月11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3/10,户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对桂林市临桂区瀚浩·君临华庭地下27号车位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桂林市临桂区瀚浩·君临华庭地下27号车位(车位建筑面积14.97㎡)。标的物详情:桂林市临桂区瀚浩·君临华庭地下27号车位,标的物位于地下一层;结构:砖混结构;车位尺寸:2500*6000。(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是否已办理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12月10日10:00至2020年12月11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起拍价:572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周止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桂林普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咨询电话:18007887987黄先生。*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尚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了解清楚后自行处理。

八、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琴潭支行,户名:(2020)桂0302执恢122号,子账户账号:360212010106522222-1048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二、本院仅委托辅助机构制作公告、接受咨询、带意向买受人看样。辅助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过户等业务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如上述不动产存在土地出让金及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市场运作房补缴差价和其他补税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辅助公司:桂林普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007887987黄先生  18978679321 小范 (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2020年11月9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桂林市临桂区瀚浩·君临华庭地下27号车位(车位建筑面积14.97㎡)。标的物详情:桂林市临桂区瀚浩·君临华庭地下27号车位,标的物位于地下一层;结构:砖混结构;车位尺寸:2500*6000。(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是否已办理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房屋交易税费明细

一、 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次行为税。 税种计税金额个人单位类型首次二次三次及以上3%契税成交价格非住宅3%3%3%住宅90方以上1.5%2%3%住宅90方(含)以下1%1%3% 

二、印花税: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税种计税金额个人单位印花税成交价格非住宅0.05%0.05%住宅免征 

三、综合税:一般来说,营业部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统一打包成综合税一起征收的。其中营业税为计税金额的5%,城市维护建设税为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税额的3%,地方教育附加为营业税税额的2%,综合税率为5.6%。(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税附加免征,综合税率为5%)。税种办证时间至出售个人单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未满2年按成交价格×5.6%缴纳按(成交价格-购入原价)×5.6%缴纳满2年免征综合税“满2年”时间认定标准私房以《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日期或契税完税时间按孰先为原则确定起点(以契证填发时间或完成时间为确定起点)房改房以《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以《契证》填发时间为起点计算。拆迁安置房私房拆迁:新契证立契时间为2013年8月2日(含)后的,营业税按新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时间为起点计算;新证立契时间2013年8月1日(含)前的,按原《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日期或契税完税时间按孰先为原则确定起点计算。公房拆迁:以拆迁后新《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房改房拆迁:新契证立契时间为2013年8月2日(含)后的,营业税按新《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计算;新证立契时间2013年8月1日(含)前的,按原《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计算。农居房拆迁:新契证立契时间为2013年8月2日(含)后的,营业税按新新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时间为起点计算;新证立契时间2013年8月1日(含)前的,按被拆迁房屋建造年份或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为起点计算。集资建房以集资购房合同生效时间或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按孰先为原则确定起点离婚、直系亲属继承赠与所得以发生离婚析产分割、继承赠与行为前的购房时间为起点非直系亲属赠与所得1.私房按发生受赠行为后新《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日期或契税完税时间为起点计算;2.房改房按发生受赠行为后新《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计算 

四、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个人所得税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转让所得税即个税有两种计算方式:① 评估总价*1%至3%;② 差价(评估总价-住房原值-合理费用-交易税金)*20%;可任选其一,若非住宅个税按差价20%征收,则土地增值税按四级累进制计算;住宅若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税。转让所得税即个税“满五年”时间认定标准:1.以《契证》立契时间(新版《契证》立契时间显示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计算起点,至签订转让合同当日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税;《契证》填发时间为计算起点,至签订合同当日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税(提供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地址所在地、出售房屋所在地、无房证明)。2.个人销售赠与所得住房:非直系亲属赠与个人所得税(即赠与税)“满五年”是以受赠后新《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计算,若受赠时已缴纳20%赠与税,则在出售时个税“满五年”的时间起点可按前道证计算;直系亲属赠与个人所得税(即赠与税)“满五年”是以受赠前《契证》立契时间为起点计算(2012年新政策)。3.个人销售非住宅需按差价的20%交纳个税,按成交价的1%交纳土地增值税;单位出售非住宅需按成交价的3%交纳土地增值税。4.单位出售住宅及非住宅,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A.按四级累进制计算: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B.按总房价*5%计算征收。5.个人出售非住宅按总价*1%缴纳个税或按差价20%缴纳个税(若个税选择按差价20%缴纳,则土地增值税必须按四级累进制计算征收)。 

五、土地出让金:当交易的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并且承受人是自然人,交易的房屋又为标准住宅时,承受方就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涉及的房屋类型主要是房改房划拨土地上的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等。    税种征收金额 土地出让金土地等级相对应的出让金标准X土地分摊面积土地登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预计缴纳标准(元/平米)6005004003002001008050 说明:1.土地分摊面积为交易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证载土地面积。2.土地出让年期统一为70年,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不作年期修正。3.土地出让金计算一房一议,具体金额以房产过户部门计算为准。

六、房屋登记费:1.住房登记以一套为一件,80元/件:非住房登记以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一次为完成一次登记, 550元/件;2.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按规定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得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3.房屋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等,按规定收取房屋登记费。4.企业所有的房产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收取房屋登记费。其他抵押登记业务按规定向抵押权人收取房屋登记费。5.房屋权证每本代收印花税5元。

七、交易手续费: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标准如下: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双方各承担50%;存量非住宅每平方米12元,每宗交易手续费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双方各承担50%;房改房首次上市,出让方免交手续费,受让方每平米3元。如需公告,费用按实结算。  征收对象税费项目具体征收标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非住宅卖方交易手续费2元/M22元/M26元/M2买方交易手续费2元/M22元/M26元/M2产权登记费80元80元550元共有证工本费10元(免征)抵押登记费80元550元产权证印花税5元共有证印花税5元他项权证印花税5元 

八、土地调查费个人:13元/套单位:100元/套   由于每个地方税务局收费标准变动频率比较高,以上调查结果只作为参考,实际收费以当地税务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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