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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通城县隽水镇龙湾城一期A5-2-403号商品房

起拍价:

¥38.648万

将于11月23日09: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通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周法官:电话1:15391669966电话2:0715-4862037电话3:0715-486203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8.31万

保证金:

¥2.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38.648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8.8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商品房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通城县隽水镇龙湾城一期A5-2-403号商品房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鄂1222执458号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标的所有人评估鉴定基准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用土地性质土地用途住宅用租赁情况无是否已腾空未钥匙无经营情况无设备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通城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评估报告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08.89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简装周边配套周边环境、配套、交通等。其他介绍周围环境良好,景观一般,绿化较好。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483100元房产评估总价483100元房产外评估总价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通城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1月23日上午九时至2020年11月24日9时止(延时除外)在通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5/02,户名:通城县人民法院)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天前到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通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指定的咨询展示期结束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以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的数额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日期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行通城县银山支行,账号:571667545603),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通城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暂予扣留。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相关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5-486203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15-4862038,0715-486203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通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竞拍公告

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通城县隽水镇龙湾城一期A5-2-403号商品房公  告
(1) 通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3日9时至2020年11月24日9 时止(延时除外)在通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5/02,户名: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通城县隽水镇龙湾城一期A5-2-403号房,房屋屋筑总面积为108.89平方米,房屋无房产证,只有购房收据,未缴纳契税、办证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保证金:25000元;起拍价:483100元;保留价:386480元;增价幅度:3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 11月19日上午九时至2020年11月20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定于2020年 11月20日9--11时实地看样, 请有意者与本院联系。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咨询展示期内(2020年11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请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 12月 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通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行通城县银山支行,账号:57166754560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请竞买人来法院财务部门缴纳拍卖余款,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余款。

十、司法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见页面末尾“支付帮助”之“交保遇到限额”项。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5-4862038   0715-4862038
监督电话:0715-486203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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