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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城厢镇商业街101号4幢1单元6楼9号的房产

起拍价:

¥48.56万

将于11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天全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周鸿:电话:0835-722710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0.7万

保证金:

¥2.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8.56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2.3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101号4幢1单元6楼9号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天全县人民法院拍卖须知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8日10时至2020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5,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天全县城厢镇商业街101号4幢1单元6楼9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天全房权证城厢镇字第25号;土地权证号:天国用(2011)第1011号,建筑面积192.38㎡,规划用途为住宅。起拍价为人民币485600元。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000元。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的成交条件是:网拍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全支行;账号:2319619129219518916,注明(2020)川1825执242号拍卖款),并在付清款项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天全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35-722710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电话、看样电话:0835-7227122             天全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竞拍公告

天全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8日10时至2020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5,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天全县城厢镇商业街101号4幢1单元6楼9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天全房权证城厢镇字第25号;土地权证号:天国用(2011)第1011号,建筑面积192.38㎡,规划用途为住宅。起拍价为人民币485600元。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000元。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加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0年11月29日(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含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七、各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开拍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节假日除外)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全支行;账号:2319619129219518916,注明(2020)川1825执242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中拍后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看样电话:0835-7227104,监督电话0835-7227119,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全县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天全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天全县城厢镇商业街101号4幢1单元6楼9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天全房权证城厢镇字第25号;土地权证号:天国用(2011)第1011号,建筑面积192.38㎡,规划用途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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