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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永福西大街21号水岸蓝都8栋2单元1109房

起拍价:

¥22.776582万

将于11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经理:手机:1567775038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8.470728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2.77658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8.9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拍品名称钦州市永福西大街21号水岸蓝都8栋2单元1109号房屋权利来源购买权证情况【钦房权证钦城区字第201106650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叶柳青拍品现状标的物住宅租赁情况有(2019年3月22日—2021年3月22日)钥匙无备注建筑面积78.91平方米,套内面积67.94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1、该房产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叶柳青所有,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
2、该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抵押证书号:钦房他证钦他字第201106650号);
3、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5、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钦州市永福西大街21号水岸蓝都8栋2单元1109号房屋(钦房权证钦城区字第201106650号,建筑面积78.91平方米,套内面积67.94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简单装修,两房一厅一厨房一卫生间一阳台。附近有钦州市第八中学、有幼儿园,靠近钦州湾广场、有大型超市、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人流量大。

变卖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我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标的物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变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变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变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额;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前缴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桂07执318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钦州市向阳支行,银行账号:9558832115000062693)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举报监督电话:0777-368717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677750380(陈经理)17877985800(白经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变卖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本院定于2020年11月28日10:00至2020年1月26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对被执行人叶柳青名下所有的位于钦州市永福西大街21号水岸蓝都8栋2单元1109号房屋(钦房权证钦城区字第201106650号,建筑面积78.91平方米)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钦州市永福西大街21号水岸蓝都8栋2单元1109号房屋标的物详情:钦州市永福西大街21号水岸蓝都8栋2单元1109号房屋(钦房权证钦城区字第201106650号,建筑面积78.91平方米,套内面积67.94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附近有钦州市第八中学、有幼儿园,靠近钦州湾广场、有大型超市、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人流量大。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变卖竞价时间:2020年11月28日10:00至2020年1月2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变卖价:227765.82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竞买的,必须先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于2020年11月25日10:00-11:00,如有看样请于2020年11月24日前提前电话预约(电话:15677750380),没有预约或超过统一看样时间再预约的,本院不安排看样;也可自行前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21号水岸蓝都8栋2单元1109号房屋实地勘查。。

六、拍卖财产是否存在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2.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缺陷等原因不能或者因国家政策、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原因导致办理过户不能及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的房地产,法院不做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变卖成交后,由法院依法交付,但竞买人需承担因法律法规和其他原因不能交付或延期交付风险;3.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房产局、国土局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及案件相关信息。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拍成交后十天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桂07执318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钦州市向阳支行,银行账号:955883211500006269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sf.taobao.com/,户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二、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变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本院裁定重新变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十

三、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公告之日前,未有人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权,公告后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十四、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费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本院辅拍机构为广西众居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5677750380(陈经理)17877985800(白经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越路7号金旺角·CASA国际公馆B栋1703号。法院
监督电话:0777-3687178咨询电话:15677750380(陈经理)17877985800(白经理)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123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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