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德阳拍卖房 > 旌阳拍卖房 >德阳市长湖街北侧阳光花园E-4幢2-7号房产

德阳市长湖街北侧阳光花园E-4幢2-7号房产

起拍价:

¥182.7万

将于12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法官:电话1:19981657724电话2:400-19981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82.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82.7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561.2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标的名称位于德阳市长湖街北侧阳光花园E-4幢2-7号房产坐落位于德阳市长湖街北侧阳光花园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川06执恢32号房产证号德阳市房权证河东区字第0100618号标的所有人马东明标的现状规划用途商住建筑面积561.24m²权利限制情况本院查封,有处置权。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总价1827000税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咨询了解,买卖双方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申请执行人等)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已根据标的物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帐号:6228400496006925660、开户行: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全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裁定书送达各当事人后三十日内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移交,买受人需承担正常使用标的物所有的费用及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全部税费。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等。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38-250621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流程咨询:400-1998188标的咨询看样电话:19981657724  张法官

竞拍公告

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竞买人如委托他人参拍,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四)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包括房屋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以法院实地告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出价竞买成功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出价竞买成功后,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买受人需依法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竞买公告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德阳市长湖街北侧阳光花园E-4幢2-7号房产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4日10时至2020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8/0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德阳市长湖街北侧阳光花园E-4幢2-7号房产

二、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竞买保证金、每次加价幅度如下:序号名称面积(m
2)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万元)1德阳市长湖街北侧阳光花园E-4幢2-7号房产561.24182.7100.9 在规定时间内价高者得,不到起拍价不成交。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3、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天内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人民法院指定下列帐户上:收款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帐号:6228400496006925660开户行: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申请执行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
2、如参与竞买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或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三日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凡与本标的涉及有优先购买权者,请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保证金后参加拍卖会,以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咨询(联系方式附后,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在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拍卖,须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时,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并承担买卖双方一切税、费。特别提示买受人,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重新拍卖,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拍卖成交且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全款之日起七日内,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裁定书送达各当事人后三十日内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
5、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移交,买受人需承担正常使用标的物有关的所有费用。

六、温馨提示: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自行查询银行余额和支付的限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279号,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
监督电话: 0838-2506213标的咨询看样电话:19981657724  张法官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1998188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上一条: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河东区庐山南路西侧1幢2-1号

下一条:攀枝花市东区瓜子坪湾丘巷29号【天娇名城】B区1幢1单元24-2号房屋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