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大理拍卖房 > 洱源拍卖房 >洱源县城文碧路东侧滨河路西侧的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1

洱源县城文碧路东侧滨河路西侧的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1

起拍价:

¥6367.37万

将于11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黄法官:电话:0857-829903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491.03万

保证金:

¥32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367.37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黔亚太土评[2020]052号-大理土地结果报告.doc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1月21日10时至2020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毕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57/01?spm=a213w.3065169.courList.155.b0FbVi)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1、标的物状况序号权证编号土地用途面积(㎡)评估单价评估总价(万元)备注1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89号住宅用地32,386.632,313.007,491.03 1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90号住宅用地24,000.062,313.005,551.21 合计  56,386.69 13,042.24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大理铂俊温泉度假村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并位于洱源县城文碧路东侧滨河路西侧的两宗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土地用途:拍卖对象1根据相关方提供的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89号《不动产权证》,拍卖对象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拍卖对象2根据相关方提供的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90号《不动产权证》,拍卖对象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及使用年限设定:拍卖对象1根据相关方提供的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89号《不动产权证》,拍卖对象的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住宅2085年2月3日,截止拍卖期日,拍卖对象剩余使用年限为住宅64.4年。拍卖对象2根据相关方提供的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90号《不动产权证》,拍卖对象的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住宅2085年2月3日,截止拍卖期日,拍卖对象剩余使用年限为住宅64.4年。土地开发程度设定:根据拍卖人员现场查勘。拍卖对象1土地现状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故本次评估设定拍卖对象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根据拍卖人员现场查勘。拍卖对象2土地现状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故本次评估设定拍卖对象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利用条件设定:根据相关方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拍卖对象1用地面积为32,386.63 平方米,具体指标为:容积率≤3,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30%。根据相关方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拍卖对象2用地面积为24,000.06 平方米,具体指标为:容积率≤3,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30%。经拍卖人员现场查勘,结合宗地的自身特征及宗地最有效利用原则,本次评估设定拍卖对象规划利用指标如下:名称证号用途土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宗地一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89号住宅用地32,386.63 容积率≤3建筑密度≤35%≥30%宗地二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90号住宅用地24,000.06 容积率≤3建筑密度≤35%≥30%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宗地地价的内涵是指拍卖对象在公开市场(或特定市场)条件下,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的规划指标条件下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64.4年的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存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合同记载不同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产权证照及相关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11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能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一周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余款后一周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市路2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507194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恶意竞买后悔拍的,本院将视情节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符合过户条件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无法办理过户等其他未知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电话: 0857-829908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57-8299036(黄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0日

竞拍公告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洱源县城文碧路东侧滨河路西侧的两宗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1日10时至2020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57/01?spm=a213w.3065169.courList.155.b0FbVi,户名: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状况
1、标的物状况序号权证编号土地用途面积(㎡)评估单价评估总价(万元)备注1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89号住宅用地32,386.632,313.007,491.03 1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90号住宅用地24,000.062,313.005,551.21 合计  56,386.69 13,042.24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大理铂俊温泉度假村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并位于洱源县城文碧路东侧滨河路西侧的两宗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土地用途:拍卖对象1根据相关方提供的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89号《不动产权证》,拍卖对象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拍卖对象2根据相关方提供的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90号《不动产权证》,拍卖对象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及使用年限设定:拍卖对象1根据相关方提供的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89号《不动产权证》,拍卖对象的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住宅2085年2月3日,截止拍卖期日,拍卖对象剩余使用年限为住宅64.4年。拍卖对象2根据相关方提供的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90号《不动产权证》,拍卖对象的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住宅2085年2月3日,截止拍卖期日,拍卖对象剩余使用年限为住宅64.4年。土地开发程度设定:根据拍卖人员现场查勘。拍卖对象1土地现状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故本次评估设定拍卖对象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根据拍卖人员现场查勘。拍卖对象2土地现状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故本次评估设定拍卖对象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利用条件设定:根据相关方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拍卖对象1用地面积为32,386.63 平方米,具体指标为:容积率≤3,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30%。根据相关方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拍卖对象2用地面积为24,000.06 平方米,具体指标为:容积率≤3,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30%。经拍卖人员现场查勘,结合宗地的自身特征及宗地最有效利用原则,本次评估设定拍卖对象规划利用指标如下:名称证号用途土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宗地一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89号住宅用地32,386.63 容积率≤3建筑密度≤35%≥30%宗地二云(2017)洱源县不动产权第0000790号住宅用地24,000.06 容积率≤3建筑密度≤35%≥30%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宗地地价的内涵是指拍卖对象在公开市场(或特定市场)条件下,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的规划指标条件下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64.4年的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11月14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的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应在拍卖前三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仍可以普通竞买者身份参与竞拍。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一周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507194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5#q1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57-829908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57-8299036(黄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状况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上一条:洱源县城文碧路东侧滨河路西侧的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2

下一条:文山市西华水韵别墅区78号房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