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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池河大道884号1幢2单元202室(住宅)

起拍价:

¥13万

将于10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明光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卞法官:电话1:13955082854电话2:0550-813267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2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3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0.1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明光市池河大道884号1幢2单元202室(住宅)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权证。拍品所有人董蒋玲拍品现状租赁情况不明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查封、抵押等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一.标的物状况及权证号:坐落于明光市池河大道884号1幢2单元202室(住宅),所在层2/3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0.1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不明平方米,权证字号为明房地权2012字第0961号,建成年代约2011年,规划用途为住宅,产权来源不明,土地使用类型划拨,使用权面积36.84平方米。二.特殊说明: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须知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25日10时起至2020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明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明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0月18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明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账号:20000425766410300000155,联行号:402375700524),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安徽省明光市龙山东路4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所涉及到的物业、水电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50-813261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卞法官咨询。拍卖
咨询电话:0550-8132674,13955082854。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竞拍公告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26日25时起至2020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明光市池河大道884号1幢2单元202室(住宅),所在层2/3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0.1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不明平方米,权证字号为明房地权2012字第0961号,建成年代约2011年,规划用途为住宅,产权来源不明,土地使用类型划拨,使用权面积36.84平方米。参考价:220000元,拍卖价:13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10时止接受咨询(休息时间除外),有意竞买者,请与本院案件承办人联系安排看样,或自行实地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0月18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相应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明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账号:20000425766410300000155,联行号:40237570052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
咨询电话:0550-8132674,13955082854。联系人:卞法官本院
联系地址:安徽省明光市龙山东路40号。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明光市祁仓路1号嘉城御俯8幢1单元2401室(住房)

下一条:安徽省明光市牛市巷78号东方红小区1幢2单元501室住址用途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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