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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四层16套

起拍价:

¥517.286万

将于10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花垣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石先生:手机:185074358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38.98万

保证金:

¥50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517.286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361.1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花垣县文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花房权证花垣镇字第710000287(权证包含-101、-104、-107、-110)、710000288(权证包含-401、-404、-407、-410)、710000289(权证包含-301、-304、-307、-310)、710000290(权证包含-204、-207、-210、-201)号房屋16套,建筑面积4361.12平米,评估价7389800元。起拍价:5911840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本次整体出售。根据其低矮湿黑实际情况,底价按照评估价格依法降价20%确定,约为1360元/平米。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花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0日10时至2020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花垣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以下公告内容中的标的物信息为范例,请法院自行修改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花垣县文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花房权证花垣镇字第710000287(权证包含-101、-104、-107、-110)、710000288(权证包含-401、-404、-407、-410)、710000289(权证包含-301、-304、-307、-310)、710000290(权证包含-204、-207、-210、-201)号房屋16套,建筑面积4361.12平米,评估价7389800元起拍价:5911840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本次整体出售。根据其低矮湿黑实际情况,底价按照评估价格依法降价20%确定约为1360元/平米。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花垣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花垣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9月2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大额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说明并在网拍后台录入相关信息;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请删除本条说明。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10月3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0年10月31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花垣县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垣支行,账号:1915011029200136524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4372117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43721171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花垣县人民法院二〇二0年九月十日

竞拍公告

拍 卖 公 告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20日10时至2020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43/05,户名: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花垣县文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花房权证花垣镇字第710000287(权证包含-101、-104、-107、-110)、710000288(权证包含-401、-404、-407、-410)、710000289(权证包含-301、-304、-307、-310)、710000290(权证包含-204、-207、-210、-201)号房屋16套,建筑面积4361.12平米,评估价7389800元。起拍价:5911840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本次整体出售。根据其低矮湿黑实际情况,底价按照评估价格依法降价20%确定,约为1360元/平米。特别提示:1、房屋依现状拍卖,房屋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2、房屋所欠缴的水电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请在标的物介绍→具体描述进行下载。4、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以上信息均摘自法院调查笔录及现场查看。请意向买受人务必前往实地看样,具体实物认知以竞买人现场查看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受托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8日12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湖南省花垣县伴碧江山(君福广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花垣县文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花房权证花垣镇字第710000287(权证包含-101、-104、-107、-110)、710000288(权证包含-401、-404、-407、-410)、710000289(权证包含-301、-304、-307、-310)、710000290(权证包含-204、-207、-210、-201)号房屋16套,建筑面积4361.12平米,评估价7389800元。起拍价:5911840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本次整体出售。根据其低矮湿黑实际情况,底价按照评估价格依法降价20%确定,约为1360元/平米。起拍价即保留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具体事宜可以线下和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联系

六、特别声明: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依法衣规各自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18日10时前与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0月3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垣支行 ;账号:1915 0110 2920 0136 524 备注:执行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注意:不要通过支付宝线上支付,如有支付宝线上付余款的提示,忽略即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网拍办公室电话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0日10时至2020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43/05,户名: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法院网拍办公室电话:0743-721134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花垣县边城大道 网址:http://sf.taobao.com/0743/05,户名:湘西自治州花垣人民法院                    本拍卖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同步发布。                                            花垣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标的详情

花垣县文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花房权证花垣镇字第710000287(权证包含-101、-104、-107、-110)、710000288(权证包含-401、-404、-407、-410)、710000289(权证包含-301、-304、-307、-310)、710000290(权证包含-204、-207、-210、-201)号房屋16套,建筑面积4361.12平米,评估价7389800元。起拍价:5911840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本次整体出售。根据其低矮湿黑实际情况,底价按照评估价格依法降价20%确定,约为136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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