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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新城B区】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滨河路一巷55号18栋2单元5楼10号房屋

起拍价:

¥97.331万

将于10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彤昌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15881038971电话2:028-6107671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39.0438万

保证金:

¥9.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7.331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复式

小区名称:

博雅新城B区(2012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83.2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本院声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要求,本院就网络司法拍卖相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本院网络司法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原则,所有拍卖标的均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相关人员如有意见,可以登录拍卖平台提出,也可以向本院举报(电话12368)。

二、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拍卖财产的展示、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工作本院已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办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本院支付,无需任何其他人员另行支付。对辅助公司上述工作如有意见,可以向本院反映举报。也可以通过拍卖网页中右上方“评价服务商”处对辅助公司的服务进行评价,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三、本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竞买人自愿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对于部分机构(包括辅助公司)或个人借司法拍卖名义,发布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代拍协议,收取高额手续费用等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五、拍卖公告中所涉图片、视频、附件材料、文字说明等的著作权归本院。

竞买须知

详见公告

竞拍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川0116执1254号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6日10时至2020年10月27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标的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滨河路一巷55号18栋2单元5楼10号房屋起拍价:97.331万保证金:9.7万加价幅度:0.8万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川0116执1254号标的所有人蒙桂华两证情况双证齐全产权证号监证:0176360业务件号权0086814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年8月27日所用土地规划用途住宅实际用途住宅土地性质(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否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83.29平方米房屋户型5室4厅3卫房屋结构混合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5层所在楼层5层朝向南向是否有人居住无优先购买权人无是否腾空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腾空并交付租赁情况无租赁水电气及物管费用等情况有欠费、截止2020年8月累计欠费6121元,具体金额以物业登记为准,欠费由买受人承担。钥   匙无钥匙影响过户的相关因素无其他可能影响司法网拍的因素无设定抵押情况有抵押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已将本标的进行网络询价,询价结果为139.0438万元 。(阿里询价结果110.4139万元,京东网络询价结果143.681万元,工行网络询价结果163.0365万元),各询价报告作为附件上传,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执行人应承担税、费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向买受人支付)。房屋所涉及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等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查询。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4、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加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2020年10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经法院确认。未经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0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记载的当事人地址等,在本次确定拍卖日的3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拍卖时间。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9月27日9时至2020年10月2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通过案件标的咨询电话与本院联系组织安排看样。本院已委托“四川彤昌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拍卖咨询、组织看样等网拍辅助服务工作,热线电话:15881038971(牟老师),亦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彤昌助拍”了解更多拍卖详情。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0年11月1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6232 8138 0000 2710 211),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0年11月26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东路一段59号双流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重要提示: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询价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8-61076719(牟老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85815326(不接受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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