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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元宫道10号】(破)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应元宫道10号303房

起拍价:

¥144.60894万

将于10月1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综合供应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陈律师:手机:1715019185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06.5842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44.60894万

单价:

¥2.8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应元宫道10号(N/A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51.9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应元宫道10号303房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无房屋产权证无土地产权证无标的所有人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综合供应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年8月6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国家所有土地用途住宅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居住情况过户情况不详经营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
1、(2018)粤01破申178号《民事裁定书》;
2、(2019)粤01破25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51.9578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房屋户型房屋楼层3层,最高5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2,065,842元费用总价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落实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落实印花税: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落实交易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落实测绘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落实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落实2、卖方税费印花税: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落实交易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落实营业税: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落实个人所得税: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落实其他费用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和落实

竞买须知

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综合供应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0年10月19日10时起至2020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页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spm=a2166.7987974.245367.9.72f02876Eqlx6G),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应元宫道10号303房。坐落于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应元宫道10号3楼,该房屋未单独办理房产证,建筑面积:51.9578平方米。其他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稳字86046号)及广州合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合富S字【2020】第080701JZJX号)。 

二、拍卖方式:以不交吉评估价人民币2,065,842.00元的70%,即以1,446,089.40元作为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倍数。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情况及拍卖前通知情况: 
1、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次公告将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此次拍卖标的不组织实地看样,有意者可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情况或自行调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无论意向竞买人是否看样或以何种方式看样,按本公告支付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数量、现状等情况完全知悉,并自愿参与竞买。(联系人陈律师,电话13048089410)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1、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5682000166),交款时注明案件号“(2019)粤01破25号应元宫303房”,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保证金予以没收。

七、过户和移交
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综合供应公司管理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银行大厦20楼)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财产移交确认文件。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等任何有关拍卖标的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3、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结的债务均由竞买人承担。若变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及破产企业追偿。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涉及户籍迁出迁入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及破产企业不做任何保证及承诺。 

八、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前往实地看样。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2、标的物存在住户居住的情况,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为不交吉拍卖,管理人不负责清场和移交标的物,因标的物瑕疵造成的不能移交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标的物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去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因标的物瑕疵造成的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查封情况,管理人协助向查封法院申请解除查封。由此可能产生的产权过户时间延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竞买无效等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清算的费用等支出。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其他事项 
1、本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2、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等。 4、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
监督电话:13560084171(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陈小姐)。 5、买受人在竞买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公告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经办人陈律师,电话1304808941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银行大厦20楼)  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综合供应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竞拍公告

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综合供应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0年10月19日10时起至2020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页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spm=a2166.7987974.245367.9.72f02876Eqlx6G),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应元宫道10号303房。坐落于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应元宫道10号3楼,该房屋未单独办理房产证,建筑面积:51.9578平方米。其他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稳字86046号)及广州合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合富S字【2020】第080701JZJX号)。 

二、拍卖方式: 以不交吉评估价人民币2,065,842.00元的70%,即以 1,446,089.40元作为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倍数。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情况及拍卖前通知情况: 
1、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次公告将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此次拍卖标的不组织实地看样,有意者可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情况或自行调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无论意向竞买人是否看样或以何种方式看样,按本公告支付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数量、现状等情况完全知悉,并自愿参与竞买。(联系人陈律师,电话13048089410)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1、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5682000166),交款时注明案件号“(2019)粤01破25号应元宫303房”,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保证金予以没收。

七、过户和移交
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综合供应公司管理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银行大厦20楼)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财产移交确认文件。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等任何有关拍卖标的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3、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结的债务均由竞买人承担。若变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及破产企业追偿。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涉及户籍迁出迁入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及破产企业不做任何保证及承诺。 

八、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前往实地看样。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2、标的物存在住户居住的情况,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为不交吉拍卖,管理人不负责清场和移交标的物,因标的物瑕疵造成的不能移交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标的物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去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因标的物瑕疵造成的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查封情况,管理人协助向查封法院申请解除查封。由此可能产生的产权过户时间延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竞买无效等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清算的费用等支出。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其他事项 
1、本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2、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等。  4、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
监督电话:13560084171(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陈小姐)。  5、买受人在竞买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公告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经办人陈律师,电话1304808941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银行大厦20楼)    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综合供应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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