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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东海名下的址在南安市仑苍镇大宇东街40号住宅房地产

起拍价:

¥125.56607万

将于10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倪法官:电话1:0595-86386422电话2:0595-8638619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79.3801万

保证金:

¥1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25.56607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53.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产权证明.pdf拍卖裁定.pdf评估报告.doc

竞买须知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2020年10月15日10时至2020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参与司法拍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0月08日12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5000元。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120000元,淘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2020年10月23日17时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1408 0140 29022043 781),并在2020年10月30日15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湖中路2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5-8638267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5-86386422(倪法官)。拍辅组电话:0595-86386196。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20年09月14日

竞拍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5日10时至2020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阮东海名下的址在南安市仑苍镇大宇东街40号住宅房地产【以南政房权证仑苍镇字第20000001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
(一)拍卖标的物基本状况
1、财产范围:拍卖标的物包括房屋(含室内二次装修)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坐落:拍卖标的物为南安市仑苍镇大宇东街40号自建住宅。
3、规模: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为753.58㎡,土地使用权面积250.00㎡。
4、用途: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
5、权属:拍卖标的物权属人为阮东海。对于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地。
(二)土地实物状况1名称阮东海的土地2坐落南安市仑苍镇大宇村3规模250.00㎡。4四至东至:路达水暖五金工业公司,以墙壁外皮为界。西至:东堤厝舍墙,以中线为界。南至:路达水暖五金工业公司,以图上界线为界。北至:村路,以墙壁外皮为界。5用途住宅。6批准使用期限七十年7形状形状规则。8地形地形平坦。9地势地势较高,与相邻土地、道路的高低关系,自然排水状况好,被洪水淹没的可能性小。10地质地质条件好,承载力较强。11土壤土壤未受过污染。12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 “五通”和宗地红线内   “一平”。13土地性质国有(出让)。 (三)建筑物实物状况1名称阮东海的住宅2坐落南安市仑苍镇大宇东街40号3建筑面积753.58㎡(其中1-3层面积为623.20㎡,4层面积为130.38㎡)4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5设施设备无电梯,水电等设施齐全。6装饰装修为普通装修。建筑物外墙部分贴磁砖、部分无装修。窗为铝合金,室内楼梯间普通装修,栏杆扶手,水泥踏板,入户门为防火防盗门,铝合金窗;室内地面铺地砖、防滑砖、水泥扫地;墙面部分粉刷、部分无装修;天棚部分粉刷,部分无装修;水、电、卫、通信等配套设施齐全。7空间布局每层均为住宅,拍卖标的物每层户型为3房2厅8建筑功能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都较好9外观建筑物外观一般10新旧程度约80成新11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出租,使用正常,维护状况一般。
(四)拍卖标的物权属状况1、所有权:土地属国有出让用地,土地所有权属国有。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南政房权证仑苍镇字第20000001号],房屋所有权为阮东海,单独所有,完全产权。2、使用权:根据《土地使用权证》[南政国用(籍)字第05972617号],土地使用权为阮东海。3、房屋他项权利情况:根据《房屋他项权利证》[南房他证押字第20143132号],房屋他项权利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起拍价:1255660.7元,保证金:12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说明:本宗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情况,租赁人未向本院申报租赁情况,租赁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判断,竞买后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人对该租赁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未调查认定。本次起拍价以评估价为基准,本拍卖标的评估价已扣除原所有人在本次交易环节中应承担的税、费及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应由买受人支付的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费用,扣除的金额仅用于本次评估,准确数据应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参与司法拍卖。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开拍三日前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0月08日12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09月14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定于2020年10月09日上午09:00-11:00,看样需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登记,统一安排前往南安市仑苍镇大宇东街40号看样,联系电话:0595-86386422(倪法官)。

六、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5000元。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120000元,淘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九、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瑕疵不作保证。

十、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凡报名参与竞买的,即视为竞买人已向税务部门等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需缴纳的税费并同意负担。

十一、特别提醒: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及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时间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若拍卖标的物因存在瑕疵或受相关规定及实物现状等影响而未能或延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及二次过户造成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费用增加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负,拍卖人不作产权转移登记的任何承诺。

十二、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租赁、占用等其他方面的纠纷;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2020年10月23日17时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1408 0140 2902 2043 781),并在2020年10月30日15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湖中路2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如拍卖标的物未能移交给竞买人或有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本标的的评估报告摘自:泉闽房估字[2019]第1158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95-86386422(倪法官)。拍辅组电话:0595-86386196。
监督电话:0595-86382679。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湖中路28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20年09月14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泉闽房估字[2019]第1158号评估报告)

上一条:大连市中山区碧浪园20号-2号车库(碧浪园小区)

下一条:位于太原市大同路259号2幢1单元8层0804号房屋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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