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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

起拍价:

¥118.307万

将于10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组:电话:0471-631132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47.8837万

保证金:

¥23.661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18.307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1.0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一)估价对象财产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房屋建筑面积141.07平方米、室内固定装修及统一配备水电等的设施,不包含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其他财产。
(二)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住宅房地产。
2、坐落: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
3、规模:房屋建筑面积141.07平方米。
4、用途:住宅。
5、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6、设施设备:水、电、卫设施齐全。
7、装饰装修:室内内墙刮白到顶、石膏吊顶;地面铺地砖、瓷砖踢脚线;卫生间厨房瓷砖墙面、PVC吊顶;塑钢窗户,整体属中等装修。
8、建成时间:2008年。
9、物业管理:普通物业管理公司。
10、外观:装饰性外墙,楼道内设有楼宇对讲机,公共楼梯大理石踏步、铁栏杆、木质扶手。11、空间布局:合理。12、建筑功能: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都较好。13、工程质量:较好。14、新旧程度:目测判断成新度约八成新。15、使用及维护状况: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表面装修和设备均完好,管道畅通,现状良好,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良好,属于完好房。维护保养状况较好,承重结构未见不均匀沉降,门窗完好无损,整体观感较新。综上所述,估价对象规模适中,空间布局合理,用途符合规划且为最佳用途,设施设备齐全,装饰装修完好,使用及维护良好,经实地查勘成新度较高,有助于估价对象的价值显化。
(三)土地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1、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2、四至:东为西龙王庙村,南为庆凯街,西为阿拉善南路,北为建筑物。3、土地使用权面积:不详4、地类(用途):不详。5、开发程度:宗地内外均达七通(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通热)。6、土地形状:规则。7、地形地势:平坦,对估价对象的价值产生有利影响。8、土壤及地质:土壤未受过污染,地质条件较好,稳定性较强,有利于减少建安成本的投入。9、开发程度:已开发建设完成,红线内外达到七通(通路、通上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热)。综上所述,估价对象四至界限清晰,面积适中,用途符合规划且为最佳用途,土地形状规则便于利用,地形为平原地,地势平坦,实际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对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有一定的增值作用。
(四)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1、位置状况
(1)坐落: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
(2)方位: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南路。
(3)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距离新华公园直线距离约50米。
(4)临街(路)状况:两面临街,临庆凯街、阿拉善南路。
(5)楼层:估价对象位于第4层,总楼层6层。
(6)朝向:坐北朝南。2、交通状况(1)道路状况:以庆凯街、阿拉善南路为出行主干道。(2)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周边主要交通路线有16路、56路、201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在附近设置停靠点。(3)停车方便程度:有一定数量车位,停车较方便,无交通管制情况。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1)基础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已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通上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热、场地平整。(2)公共服务设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谷农商银行(孔家营分理处)等;超市:维多利超市等;学校:县府街小学、呼和浩特第一中学、呼市二十五中学、巴彦淖尔路小学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善。4、周围环境状况(1)自然环境:估价对象邻近新华公园等,自然环境较优。(2)人文环境:周边有县府街小学、呼和浩特第一中学、呼市二十五中学、巴彦淖尔路小学等学校,人文底蕴较好。(3)景观:临庆凯街、阿拉善南路,景观较好。5、区位状况未来变化趋势估价对象所处该区域的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未来市场有一定的增值空间。综上所述,估价对象为住宅用途房地产,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捷程度较好,小区内环境景观一般,附近自然环境较优,空气质量较好,噪音污染一般,各种基础设施完善,公共设施较完善。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随着城市的发展及该区域进一步规划完善,估价对象的房地产价值将有一定的升值空间。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建筑物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记载。买卖人王文娟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坐落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幢号11号楼房号402室结构砖混所在层数/房屋总层数4/6建筑面积(㎡)141.07设计用途住宅2、土地权益状况与分析(1)用途:不详。(2)所有权:国家所有。(3)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为王文娟等。(4)用益物权设立情况:不详。(5)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6)担保物权设立情况: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未设立担保物权。
(7)他项权利:估价对象无租赁或占用情况,无拖欠工程价款,在价值时点未查封等。
(8)土地使用期限:不详。
(9)土地登记日期:不详。
(10)土地使用管制:无。综上所述,估价对象权属合法,各项权利因素完整,可以在房地产市场上自由交易,无特殊限制,对估价对象无不良影响。

竞买须知

1,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需持有效证件及拍卖价的20%参拍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3,成交后办理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4,本次拍卖标的的当事人,以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拍卖通知已送达,请届时参加竞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5,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05485101040016107行号:103191048519

竞拍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0日10时至2020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1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拍卖标的物简介》)起拍价:1183070元;保证金:236614元;增价幅度:59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及已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29万元,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054851010400161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网上银行进行充值并解决好当天支付限额问题。

十三、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471-6311322(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组)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标的详情


(一)估价对象财产范围 本次估价对象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房屋建筑面积141.07平方米、室内固定装修及统一配备水电等的设施,不包含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其他财产。
(二)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住宅房地产。
2、坐落: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
3、规模:房屋建筑面积141.07平方米。
4、用途:住宅。
5、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6、设施设备:水、电、卫设施齐全。
7、装饰装修:室内内墙刮白到顶、石膏吊顶;地面铺地砖、瓷砖踢脚线;卫生间厨房瓷砖墙面、PVC吊顶;塑钢窗户,整体属中等装修。
8、建成时间:2008年。
9、物业管理:普通物业管理公司。
10、外观:装饰性外墙,楼道内设有楼宇对讲机,公共楼梯大理石踏步、铁栏杆、木质扶手。11、空间布局:合理。12、建筑功能: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都较好。13、工程质量:较好。14、新旧程度:目测判断成新度约八成新。15、使用及维护状况: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表面装修和设备均完好,管道畅通,现状良好,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良好,属于完好房。维护保养状况较好,承重结构未见不均匀沉降,门窗完好无损,整体观感较新。综上所述,估价对象规模适中,空间布局合理,用途符合规划且为最佳用途,设施设备齐全,装饰装修完好,使用及维护良好,经实地查勘成新度较高,有助于估价对象的价值显化。
(三)土地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1、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2、四至:东为西龙王庙村,南为庆凯街,西为阿拉善南路,北为建筑物。3、土地使用权面积:不详4、地类(用途):不详。5、开发程度:宗地内外均达七通(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通热)。6、土地形状:规则。7、地形地势:平坦,对估价对象的价值产生有利影响。8、土壤及地质:土壤未受过污染,地质条件较好,稳定性较强,有利于减少建安成本的投入。9、开发程度:已开发建设完成,红线内外达到七通(通路、通上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热)。综上所述,估价对象四至界限清晰,面积适中,用途符合规划且为最佳用途,土地形状规则便于利用,地形为平原地,地势平坦,实际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对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有一定的增值作用。
(四)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1、位置状况
(1)坐落: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香槟美景小区11号楼3单元402室。
(2)方位: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南路。
(3)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距离新华公园直线距离约50米。
(4)临街(路)状况:两面临街,临庆凯街、阿拉善南路。
(5)楼层:估价对象位于第4层,总楼层6层。
(6)朝向:坐北朝南。2、交通状况(1)道路状况:以庆凯街、阿拉善南路为出行主干道。(2)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周边主要交通路线有16路、56路、201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在附近设置停靠点。(3)停车方便程度:有一定数量车位,停车较方便,无交通管制情况。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1)基础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已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通上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热、场地平整。(2)公共服务设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谷农商银行(孔家营分理处)等;超市:维多利超市等;学校:县府街小学、呼和浩特第一中学、呼市二十五中学、巴彦淖尔路小学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善。4、周围环境状况(1)自然环境:估价对象邻近新华公园等,自然环境较优。(2)人文环境:周边有县府街小学、呼和浩特第一中学、呼市二十五中学、巴彦淖尔路小学等学校,人文底蕴较好。(3)景观:临庆凯街、阿拉善南路,景观较好。5、区位状况未来变化趋势估价对象所处该区域的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未来市场有一定的增值空间。综上所述,估价对象为住宅用途房地产,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捷程度较好,小区内环境景观一般,附近自然环境较优,空气质量较好,噪音污染一般,各种基础设施完善,公共设施较完善。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随着城市的发展及该区域进一步规划完善,估价对象的房地产价值将有一定的升值空间。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建筑物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记载。                                     2、土地权益状况与分析(1)用途:不详。(2)所有权:国家所有。(3)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为王文娟等。(4)用益物权设立情况:不详。(5)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6)担保物权设立情况: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未设立担保物权。
(7)他项权利:估价对象无租赁或占用情况,无拖欠工程价款,在价值时点未查封等。
(8)土地使用期限:不详。
(9)土地登记日期:不详。
(10)土地使用管制:无。综上所述,估价对象权属合法,各项权利因素完整,可以在房地产市场上自由交易,无特殊限制,对估价对象无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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