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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东兴镇和谐路411号万里商住大厦二单元2-1004号房屋

起拍价:

¥28.58万

将于10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东兴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广西东兴锦辰拍卖有限公司:手机:1337710972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1.7556万

保证金:

¥2.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8.5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7.9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法院拍卖税率表(仅供参考).xls

竞买须知

竞卖须知      东兴市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 ,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对东兴市东兴镇和谐路411号万里商住大厦二单元2-1004号房屋进行第二次网络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东兴支行。账号:622840282704200686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2020)桂0681执135号。本院在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效凭证到东兴市人民法院(广西东兴市北仑大道50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30日内东兴市人民法院向产权职能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九、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物有无人居住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不详,法院按现状拍卖,法院不负责清场,如买受后有纠纷,请另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停车等欠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变,不得操纵、垄断竞变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纪检监督电话:0770-2036288

十七、看样
咨询电话: 广西东兴锦辰拍卖有限公司 13377109727。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东兴市北仑大道50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二次) 东兴市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0月15日10时至2020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兴市东兴镇和谐路411号万里商住大厦二单元2-1004号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东建房预字2011-21号】,权利人:东兴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87.9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3.53平方米,房屋性质: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评估价:31.7556万元,一拍起拍价:31.7556万元,二拍起拍价:28.58万元,保证金:2.7万元,增价幅度:2500元及其倍数。特别说明:本拍卖标的如有可移动、可拆卸的家具、家电、装饰等物品不包括在本拍卖标的内。请有意竞买者参考本院展示的标的物信息所提供的地址,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二、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至开拍前一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广西东兴锦辰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电话:13377109727。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四、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失信当事人不得参加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八、保证金及成交款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东兴支行。账号:622840282704200686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2020)桂0681执135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一般三十日内出具,请耐心等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有无人居住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不详,法院按现状拍卖,法院不负责清场,如买受后有纠纷,请另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
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
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移交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概不负责,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过户或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广西东兴锦辰拍卖有限公司 13377109727。东兴市人民法院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501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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