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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昌山北路268号房产(含店面,住房,地下室)

起拍价:

¥80万

将于9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分宜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袁宇:电话1:18807900576电话2:0790-588089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08.46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0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24.3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赣地源[新房估]字(2020)第0715号.doc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9月23日10时至2020年09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90/02,户名:分宜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务必详细了解拍卖资产质量等情况,本院不承担质量瑕疵的担保,相关风险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09月23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标的物不存在需过户的请忽视此条)。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规费等依照税法等相关规定和政策的规定,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房屋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2020年10月10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分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新余农商银行城关分理处或新余农商银行分宜支行营业部,账号:2109880010000262780508),并在2020年10月10日1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分宜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钤山西路2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法院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由于被执行人还在该房产居住,清场需要时间,介意勿拍。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相关提取费用和风险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标的物不存在此情形的请忽视此条)。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0-58958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90-5880890/18807900576。  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竞拍公告

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9月23日10时至2020年09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90/02,户名:分宜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新余市分宜县昌山北路268号房产。拍品简介:新余市分宜县昌山北路一处房产属于私有房产、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房产建筑面积均为224.32平米,属于该个人私有财产,有业主居住。拍卖房产包含三楼住宅、一楼一间店面、负一楼地下室(具体以分宜县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房地产平面图为准)。房屋装修程度为简易装修,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房地产估价结果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坐落房屋楼层建筑面积(㎡)评估单价(元/㎡)评估总价(万元)备注1昌山北路地下室分城房权证(2002)字第01555号袁**、李**分城国用(1996)字第E78号分宜县昌山北路-1/431.82319410.16 2昌山北路店面1/463.64693644.14-3昌山北路住宅3/4128.86420354.16-合计-----224.32-108.46-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1084600元700000元70000元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09月08日起至2020年09月22日止(每天8:30-11:30、15:00-16:3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可自行前往该房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务必详细了解拍卖资产质量等情况,本院不承担质量瑕疵的担保,相关风险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房屋】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含原产权人应承担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余应交纳或补交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土地出让金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原违法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过户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理。

七、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七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十日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0月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分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新余农商银行城关分理处或新余农商银行分宜支行营业部,账号:210988001000026278050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以上拍品简介部分摘自分宜县房产交易所房产信息表。

十、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90-5880890/18807900576(拍品详情、网上拍卖操作事宜)、400-822-2870(
淘宝技术咨询)、0790-5880890/18807900576(看样
监督电话:0790-5895805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钤山西路226号
网址: https://sf.taobao.com/0790/02 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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