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军名下位于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南大街19号房屋
将于10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魏法官:电话1:18993187810电话2:0931-2501273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李明军名下位于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南大街19号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甘0103执781号房屋产权证临房权证总字第628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李明军评估鉴定基准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未租赁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银行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请填写。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97.4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22装修情况房屋户型房屋楼层3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068724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拍卖须知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0月11日10时起至2020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10月2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中国银行兰州市安宁中心支行营业部,账号:104562712920),并在缴纳尾款后15日内(节假日除外)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111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收款收据。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执行法院办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执行法院协助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移交。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31—250114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网上参拍技术
咨询电话:魏法官0931—2501273。本院执行局主办法官咨询电话:魏法官0931-2501273、18993187810。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二O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李明军名下位于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南大街19号房屋的公告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1日10时至2020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南大街19号房屋(权证号:临房权证总字第628号,建筑面积:197.40平方米)。周边环境:学校. 文峰小学:洮阳镇北五里铺;临洮县文峰中学:安兴家园后门;金泽小学:洮水明珠东;椒山初级中学:汽车北站向北200米;星源幼儿园:北关与文峰北路交叉口南150米;北关村开心幼儿园:巷内70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ATM(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东):文峰西路1号附近;中国人民银行(临洮县支行):文峰西路北150米;临洮农商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北关192号附近(近临洮县信用联社综合办公楼);临洮农商银行(文峰东路):北大街192号附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洮阳镇北大街万华酒店;公交车站:税务局(公交站):临洮6路;文峰什字西口(公交站):临洮5路;临洮6路;电力公司(公交站):临洮5路;临洮6路;银百盛家居广场(公交站):临洮2路;临洮5路;临洮6路;临洮8路;交警队(公交站):临洮2路;临洮5路;临洮6路;临洮8路;超市:宇宇商店:洮阳镇文峰西路银百盛大酒店楼下(统办大楼隔壁);文宇超市:文峰东路与文峰北路交叉口北200米;百佳超市:文峰北路东50米;蕊蕊商店:文峰北路东50米;威博商店:北关456号附近;医院:临洮华西医院:文峰东路与文峰北路交叉口东北150米;起拍价:961851.6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9月1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暂不安排(因疫情原因) 咨询联系方式:0931-250127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说明并在内网拍卖系统或淘宝网拍管理后台录入相关信息;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不需添加相关内容。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0月20日17点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安宁中心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8500100394552,开户联行号:104821004588)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不需添加相关内容。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31-25013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31-2501273 189931878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李明军名下位于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南大街19号房屋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甘0103执781号 房屋产权证 临房权证总字第628号 土地产权证 标的所有人 李明军 评估鉴定基准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土地用途 是否已腾空 否 租赁情况 未租赁 过户情况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银行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197.4 公摊总面积 土地总面积 房产年龄 22 装修情况 房屋户型 房屋楼层 3层 房屋朝向 周边配套 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1068724 费用总价 税费情况 1、买方税费 契税: 印花税: 交易费: 测绘费: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 印花税: 交易费: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费用情况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