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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道强名下位于河源市新市区兴源路北面东华路西面豪雅苑B栋B402房房地产

起拍价:

¥61.1894万

将于10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紫金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罗先生、许先生:电话:0762-768985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1.1894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1.189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7.0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权利人:邹道强建筑面积:147.0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34.6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河房45289

竞买须知

紫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6日10时至2020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紫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紫金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邹道强名下位于河源市新市区兴源路北面东华路西面豪雅苑B栋B402房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河房4528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紫金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紫金县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852006000152938),并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广东省紫金县人民法院(地址: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3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领取裁定书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62-783901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62- 7689852。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34号 紫金县人民法院2020年9月11日

竞拍公告

紫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6日10时至2020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紫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紫金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邹道强名下位于河源市新市区兴源路北面东华路西面豪雅苑B栋B402房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河房4528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邹道强名下位于河源市新市区兴源路北面东华路西面豪雅苑B栋B402房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河房45289),建筑面积为147.0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为134.63平方米)。起拍价:611894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在公告期内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时间内),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河源市紫金县古竹镇开发总体规划区48小区看样。网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咨询电话:400-822-2870咨询看样电话:罗先生、许先生:0762-7689852

三、竞买人条件:(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经本院确认;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标的物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办理拍卖标的物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行解决。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请在拍卖前到本院进行确认,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购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紫金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紫金县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85200600015293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特别提示)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自动生成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公示。

十二、(特别提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62-7839019。
联系地址:广东省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34号                                                                                                                                                            紫金县人民法院

标的详情

权利人:邹道强建筑面积:147.0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34.6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河房45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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