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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晨光镇中心街房产一栋

起拍价:

¥51.2万

将于9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寻乌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长福:手机:1477979001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80万

保证金:

¥51.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51.2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30.3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寻乌县人民法院拍卖房产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寻乌县晨光镇中心街房产一栋产权证房屋所有产权证寻房权证晨光字第02012号土地产权证不详标的所有权人严**标的现状地类(用途)商住土地性质国有土地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租赁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寻乌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寻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230.31平方米公摊总面积无土地总面积80.5平方米房产完工年份2001年装修情况普通装修备注:该房产建于2001年,室内外为普通装修,因被执行人常年外出务工,房屋保养成新度一般,经现场勘察,室内有多个房间墙面有沾水痕迹,具体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9月11日10时至2020年11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1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11月19日前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寻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账号:1471692710000290644810 ,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栏注明:(2016)赣0734执192号拍卖款),并在2020年11月19日前(凭法院标的款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寻乌县长宁镇城北二路3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咨询电话:14779790012 (王)
监督电话:18079796378(刘)
联系地址:江西省寻乌县长宁镇城北二路32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变卖公告

江 西 寻 乌 县 人 民 法 院 变 卖 公 告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11日10时至2020年11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寻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16,户名:寻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寻乌县晨光镇中心街房产一栋(房产权证号:寻房权证晨光字第02012号,建筑面积:230.31  ㎡)。   变卖标的基本情况:(房产价值为当事人议价)
1、变卖价:人民币512000元,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次。
2、位置与环境:该房产位于寻乌县晨光镇中心街,交通便利,商业氛围较好,周边有晨光镇人民政府、农村信用社、邮政银行、新街幼儿园等,所处地段生活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
3、房屋现状:该房产为砖混结构,共4层,建筑面积230.31平方米,于2001年建成,为普通装修,顶楼带露天晒台,其中第2层客厅及第3层主卧室墙面有沾水痕迹(其余详情请提前联系看样)本起变卖标为房屋、土地及固定装修物,不含房屋内外可移动资产(如:家电、家具、树木等)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4、房屋权属状况:该房产有抵押无租赁。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寻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寻乌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0年9月10日前(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提前与法院联系,届时将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14779790012(王)。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工作人员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七、标的物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变卖成交尾款(变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寻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账号:1471692710000290644810 ,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栏注明:(2016)赣0734执192号 变卖款),并持汇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寻乌县长宁镇城北二路3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同本院合作开通了“百福·法拍贷”业务,拍卖标的物在寻乌县辖区内的,可以办理按揭贷款,请竞买人自行到寻乌农商银行新区支行(位于寻乌县财政局一楼)咨询了解。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14779790012(王) 
监督电话:18079796378(刘) 
联系地址:江西省寻乌县长宁镇城北二路32号。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泰和国兴新天地1幢18层2-1801室

下一条:安源区凤凰街李子园社区广场路富强商住楼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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