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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1区北京西路南巷305号霍房权证2001字第00002681号房地产及院落

起拍价:

¥22.72万

将于9月26日11: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霍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段应忠、周青梅:电话1:18082835616电话2:0999-303211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8.4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2.72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57.7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1区北京西路南巷305号霍房权证2001字第00002681号房地产及院落。该标的物属于清水河镇边缘,周边无住宅小区,全部为院落,该地段附近有瞻德中学,霍城县中医院。修建于2000年,建筑总面积157.76㎡,土地面积679.5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房。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霍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 月26日11时至2020年 9月27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69.65bf1a334663HE)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1区北京西路南巷305号霍房权证2001字第00002681号房地产及院落。该标的物属于清水河镇边缘,周边无住宅小区,全部为院落,该地段附近有瞻德中学,霍城县中医院。修建于2000年,建筑总面积157.76㎡,土地面积679.5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房。

四、标的按房地产现状拍卖:
(1)标的物以实物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保证;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接纳房产及院落移交时的一切现状;
(2)该标的物现为被本院查封状态。
(3)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五、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霍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霍城县支行,行号:102899403108,账号:9558853006000586589)。由买受人持身份证件(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霍城县人民法院(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朝阳南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七、未登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0年9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缴纳尾款的,从所缴纳拍卖价款中扣留拍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缴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的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出生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9-3032112法院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朝阳南路联系人:段应忠、周青梅
咨询电话:18082835616、18082835606霍城县人民法院2020年9月 9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霍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26日上午11时至2020年9月27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69.65bf1a334663HE)上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1区北京西路南巷305号霍房权证2001字第00002681号房地产及院落。该标的物属于清水河镇边缘,周边无住宅小区,全部为院落,该地段附近有瞻德中学,霍城县中医院。修建于2000年,建筑总面积157.76㎡,土地面积679.5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房。评估价:284000元;起拍价:2272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本院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霍城县人民法院(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朝阳南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9-3032112法院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朝阳南路联系人:段应忠、周青梅
咨询电话:18082835616、18082835606霍城县人民法院2020年9月9日

标的详情

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1区北京西路南巷305号霍房权证2001字第00002681号房地产及院落。该标的物属于清水河镇边缘,周边无住宅小区,全部为院落,该地段附近有瞻德中学,霍城县中医院。修建于2000年,建筑总面积157.76㎡,土地面积679.5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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