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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18号加洲国际4幢1-4-4号房屋

起拍价:

¥41.496万

将于8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3-67792715/400-9933305

拍卖平台: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1.4万

保证金:

¥5000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1.49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1.5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4日10时至2021年8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caa123.org.cn/pages/court_detail.html?courtId=25883;用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18号加洲国际4幢1-4-4号房屋,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四)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四、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五、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sf.caa123.org.cn/pages/helpcenter_problem.html#e1。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执行,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辉昱和拍咨询电话:023-67792715、400-993-3305。辉昱和拍自助预约网站:http://www.hepai123.com。重庆市江津区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23-47587931。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23-47586890。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滨州东路7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98-598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竞拍公告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已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由于无法联系未通知到位,特此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4日10时至2021年8月25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caa123.org.cn/pages/court_detail.html?courtId=25883,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18号加洲国际4幢1-4-4号房屋。评估价:71.4万元,起拍价:41.496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500元(以及其整数倍)。该标的坐落于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18号加洲国际4幢1-4-4号,房地产权证:203房地证2015字第04744号,建筑面积为111.5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93.6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年07月15日。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的建成年代约2013年,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共25层,有电梯,房屋位于第4层,户型为3室2厅1厨2卫2阳台。室内清水,目前空置。详见评估报告。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房屋建筑物的室内装修价值,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二、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辉昱和拍安排。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792715、400-993-3305,或登录辉昱和拍网站自助预约:http://www.hepai123.com,或关注“辉昱和拍”微信公众号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岀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已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未通知到被执行人(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内与本院联系。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六、标的物瑕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查封、有抵押,现空置;
2、本次拍卖标的物内部结构有改变,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以产权证为准按现状进行交付;
3、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证载所在幢号及房号为“4幢1-4-4号”,经现场勘查,标的物位于4幢,所在楼幢仅一个出入口;
4、根据辉昱和拍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房产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含)欠物业管理费4893.8元(具体金额请自行到物管中心核实);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所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7、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七、报名及尾款缴纳
1、 竞价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9月4日内缴入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37710)。
(2)司法拍卖付款教程:https://sf.caa123.org.cn/pages/helpcenter_problem.html#e2。
2、 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标的物的过户及税费缴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岀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该拍卖房屋所欠房产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sf.caa123.org.cn/pages/helpcenter_problem.html#e1。

十、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按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公司: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67792715、400-993-3305。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98-5988。
法院咨询电话:023-47587931。法院
监督电话:023-47586890。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滨州东路7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18号加洲国际4幢1-4-4号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房地产权证:203房地证2015字第04744号拍品所有权人罗小平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成套住宅、出让房屋建筑面积111.5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93.6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9年07月15日空置情况空置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拍品介绍

一、交通情况:拍卖标的附近有公交车站美天公园王府站、体育馆站,有102、103、105路等公交车经过及停靠。

二、配套情况:周边有几江中学、四牌坊小学、几江幼儿园、江津区中心医院、永辉超市等生活服务及公共配套设施

三、空置情况:空置。

四、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五、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六、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3-6779271
5、400-993-3305(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五、辉昱和拍自助预约网站:http://www.hepai123.com。

上一条: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解放后街1条5号1号楼2单元401号

下一条: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白云山路3号依云小区16号楼2单元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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