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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大道龙庭小区102、103、104、105房

起拍价:

¥122.1231万

将于9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汝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湖南汇信智合法律辅助事务有限公司:电话1:13907352680电话2:400-834680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18.0768万

保证金:

¥122.1231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22.1231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37.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郴州华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郴州大道龙庭小区102、103、104、105房,(产权证号:710013807、710013808、710013809、710013810)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湘1026执422号产权证号:(产权证号:710013807、710013808、710013809、710013810)标的所有人郴州华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估时间及评估机构报告出具时间:2018年11月23日湖南建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报告编号:湘建兴房估【2018】第11048号标的现状房屋用途车库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未知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汝城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337.58平方米公摊总面积17.08平方米房产年龄竣工时间2009年9月30日装修情况简装修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总楼层5层,所在层1层房屋朝向标的物介绍周边配套学校:郴州市一完小(东校区):杨家坪1号;郴州市经贸电子学校:郴州大道8号;苏仙小学:苏仙南路肖家洞路11号;郴州市第十三完全小学:肖家洞路白鹿洞完小等;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苏仙区支行):苏石路5号;中国农业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郴州分行):苏石路5号正西方向16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岭营业厅):苏仙南路南岭山庄18栋;中国银行(苏仙南路支行):苏仙南路勤兴大厦1栋107号等;公交车站:人民东路郴江路口站(公交站):21路,29路,105路;南岭山庄北站(公交站):1路,29路,33路,51路,59路,69路;一完小东校区(公交站):17路/K17路;市民政局(公交站):1路,21路,33路,51路,59路,66路,69路,105路;市环卫处(公交站):17路/K17路,21路,29路,66路,105路;医院:郴州市第四人发医院:苏仙岭街道桔井路30号;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北湖区人民路街道罗家井102;郴州市中医院:青年大道503号;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健康路8号等;商场:生源时代广场:八一路;步步高百货:燕泉路七号;步步高-新天地:国庆北路10号等其他介绍因龙庭小区开发商在湖南省高院涉及其他案件导致本小区所有业主不能办理相关证件,有意向购买请先自行在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过户事宜,请谨慎竞拍。如涉及不能过户事宜悔拍概不受理。标的物估值评估价2180768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
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变卖须知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当地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上的时间之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汝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城支行,账号:430501707736000002533835),并在1个工作日之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地址:汝城县汝城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35-3766115网拍辅助机构:湖南汇信智合法律辅助事务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400-834-6800 13907352680(邓先生)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汝城县爱莲路与滨河路交汇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变卖公告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汝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9日10时至2020年11月8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汝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公行开变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09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郴州华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郴州大道龙庭小区102、103、104、105房, (产权证号:710013807、710013808、710013809、710013810),竣工时间2009年9月30日,用途:车库,简装修,总楼层5层,所在层1层,建筑总面积为337.58平方米。(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湘建兴房估[2018]第11048号和房产调查表)变卖价:1221231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拍结束后3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汝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城支行 ,账号:43050170773600000253383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网拍辅助机构:湖南汇信智合法律辅助事务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400-834-6800 13907352680(邓先生)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汝城县爱莲路与滨河路交汇处                                                                                                                                                                               汝城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5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位于汉寿县蒋家嘴镇步行街一期房产第5栋的5-6号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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