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乐山拍卖房 > 市中拍卖房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428号1单元5楼2号的房产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428号1单元5楼2号的房产

起拍价:

¥44万

将于9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叶法官:电话1:18981346932电话2:0833-271677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5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4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3.3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该房产位于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428号1单元5楼2号的房产(房产证号为乐房权证私房字第0029809号),建筑面积为123.38㎡,三室两厅双卫,目前已装修,有人居住。‍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20日10时至2020年11月19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乐山市金口河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户名: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0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司法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变卖文件制定与发布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所制定。

二、标的详细情况该房产位于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428号1单元5楼2号的房产(房产证号为乐房权证私房字第0029809号),建筑面积为123.38㎡,三室两厅双卫,目前已装修,有人居住。

三、竞买人条件及相关要求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应当使用本人注册的淘宝账户参与竞买,如变卖成交,本院办理相关手续将以淘宝网系统显示的身份为准。使用或借用他人淘宝账户参加竞买的,须在变卖活动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以委托个人参加竞买,须在变卖活动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如不便前来法院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与本院联系沟通以邮寄等方式,在变卖活动开始前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未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不全或拍卖成交后补办手续的均视为受托人的个人行为。法人和其他组织需提供如实填写的网拍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使用或借用他人淘宝账户参与竞买的需提供如实填写的网拍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之后以受托人在淘宝网上注册的账户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3、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活动开始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本院未委托任何变卖机构、代理公司等中介机构代为实施本次变卖,未在其他网络平台上同时进行变卖,未与任何盈利性机构开展合作活动,仅在本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06)实施,本次变卖活动不收取变卖佣金。请竞买人认准唯一地址,谨防上当受骗。
2、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现有租赁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与租户协商解决。标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有意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无法过户的,相关后果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和解决吗,与本院无涉。
4、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现有资料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展示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办理过户可能存在的费用,了解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并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成交后相关事项
1、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2、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如不便前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与本院联系沟通以邮寄等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变卖成交手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向淘宝网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将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院将在签订变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确认,并送达各当事人。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交付标的物时间会相应延长。
4、成交相关手续办妥后,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变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本院无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煤、供暖、物业管理、排污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欠费(如水、电、物业管理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本院无涉。
5、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列入本拍品变卖黑名单。

六、本院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撤回变卖或裁定重新变卖。

七、联系方式
1、涉及变卖的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咨询电话:0833-27167722、涉及交保、竞买的淘宝操作,请向淘宝网咨询:淘宝客服电话:400-822-28703、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纪检监督电话:0833-27110884、本院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65号

八、指定账户开户行:农行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支行开户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账号:6228400526002633064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2020年9月3日

变卖公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关于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428号1单元5楼2号房产变卖公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20日10时至2020年11月19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户名: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0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1.位于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428号1单元5楼2号的房产(房产证号为乐房权证私房字第0029809号),起拍价44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拍卖规则
1、本次变卖活动需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多人出价的,在规定时间内价高者成交;无人报名或不到起拍价不成交。
2、网络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3、竞拍前竞买人应按淘宝网的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并确保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作为竞买保证金;变卖成交的,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变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变卖未成交的,所有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须知和相关附件,凡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标的咨询及看样时间与方式
1、本次变卖不组织看样,有意竞买人请自行实地看样
2、自2020年9月3日(发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截止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此公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2020年9月3日

标的详情

‍该房产位于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428号1单元5楼2号的房产(房产证号为乐房权证私房字第0029809号),建筑面积为123.38㎡,三室两厅双卫,目前已装修,有人居住。‍

上一条: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绥山镇红华路57号35幢2-2-2号房产

下一条:隆昌金鹅镇大南街四号工程2楼5-702的住房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