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宝清镇翰林苑小区B座0002幢1-202室
将于10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120小时
联系方式:
宝清县法院执行局高伟:电话1:17614696990电话2:0469-5436864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房屋位于宝清县宝清镇翰林苑小区B座1单元202室,产权证号为QZ201001481号,建筑面积37.39平方米。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契税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张秀坤所有的位于宝清县宝清镇翰林苑小区,产权证号为QZ201001481号,建筑面积37.39平方米房屋。起拍价80 0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1 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帐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契税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拍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宝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清县支行;帐号:62284019662002354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咨询电话:0469-5436864 执行局高伟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宝清县宝清镇中央大街西段 宝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房屋位于宝清县宝清镇翰林苑小区B座1单元202室,产权证号为QZ201001481号,建筑面积37.3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