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玉林拍卖房 > 福绵拍卖房 >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1幢1单元1201房

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1幢1单元1201房

起拍价:

¥40.8万

将于9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助理:电话:0775-272138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0.783403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0.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1.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详情罗宗保单独所有的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1幢1单元1201号房产(含其所分摊的土地及装饰装修,不含动产、特许经营权、债权债务),建筑面积为141.1㎡,不动产权号:玉房预玉林市字第2015006743号;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为罗宗保单独所有。标的详情如下: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1幢1单元1201号房产。
(一)区位状况1.位置状况:标的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1幢2单元1201号房产,临近玉福路,车流量、人流量一般,噪音污染程度一般,空气质量较好。2.交通情况:标的临近玉福路,附近有6路公交站点,无交通限制,区域居民出入交通工具主要为乘坐公交车、小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便捷交通工具,对内(外)交通条件较好,停车较方便。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标的所在区域外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供水、排水(雨水、污水)、供电、通信、卫生、照明、有线电视、防灾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齐全;周边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完备,附近有农村信用社、菜市场、幼儿园等。
4、周边环境状况:标的所在地区为福绵区玉福路南侧,附近多以私人自建房为主,自然景观度较好。
(二)建筑物实物状况
1、建筑物概况:建筑面积为141.1㎡,位于一栋18层住宅楼的第12层钢混结构建筑物,两梯四户,户型布局为4房2厅2卫2阳台。
2、装饰装修:标的建筑物外立面主要以贴瓷砖为主;入户门为防盗门;标的目前未装修,属于毛坯状态。
(三)实物状况标的开发程度:宗地内已达到“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建筑物红线外为道路、规划建设状况较好,宗地实际开发程度已达到“五通一平”;
(四)权属状况1.房屋权益状况
(1)标的不动产权证号:玉房预玉林市字第2015006743号;罗宗保单独所有的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1幢1单元1201号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41.1㎡。
(2)关于他项权利的披露:已设立抵押权。
(3)查封情况:已查封。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拍 卖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大额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的账户,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5-323838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5-2721380(王助理)              0775-3238376(陈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竞拍公告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21日10时起至2020年9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5/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29.74011a33rLNSgD],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1幢1单元1201号房产;标的位于一栋18层住宅楼的第12层钢混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141.1㎡;规划用途:住宅;不动产权号:玉房预玉林市字第2015006743号;共有情况:罗宗保单独所有。起拍价:408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咨询、看样、指导报名等免费服务,需看样的请提前预约,由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安排看样时间。咨询电话:0775-2721380(王女士)

七、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桂0903执 253号,开户银行:玉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绵信用社,账号:509512010106215088-10103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75-3238382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5-2721380(王助理)              0775-3238376(陈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标的详情罗宗保单独所有的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1幢1单元1201号房产(含其所分摊的土地及装饰装修,不含动产、特许经营权、债权债务),建筑面积为141.1㎡,不动产权号:玉房预玉林市字第2015006743号;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为罗宗保单独所有。标的详情如下: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1幢1单元1201号房产。
(一)区位状况1.位置状况:标的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1幢2单元1201号房产,临近玉福路,车流量、人流量一般,噪音污染程度一般,空气质量较好。2.交通情况:标的临近玉福路,附近有6路公交站点,无交通限制,区域居民出入交通工具主要为乘坐公交车、小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便捷交通工具,对内(外)交通条件较好,停车较方便。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标的所在区域外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供水、排水(雨水、污水)、供电、通信、卫生、照明、有线电视、防灾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齐全;周边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完备,附近有农村信用社、菜市场、幼儿园等。
4、周边环境状况:标的所在地区为福绵区玉福路南侧,附近多以私人自建房为主,自然景观度较好。
(二)建筑物实物状况
1、建筑物概况:建筑面积为141.1㎡,位于一栋18层住宅楼的第12层钢混结构建筑物,两梯四户,户型布局为4房2厅2卫2阳台。
2、装饰装修:标的建筑物外立面主要以贴瓷砖为主;入户门为防盗门;标的目前未装修,属于毛坯状态。
(三)实物状况 标的开发程度:宗地内已达到“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建筑物红线外为道路、规划建设状况较好,宗地实际开发程度已达到“五通一平”;
(四)权属状况1.房屋权益状况
(1)标的不动产权证号:玉房预玉林市字第2015006743号;罗宗保单独所有的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1幢1单元1201号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41.1㎡。
(2)关于他项权利的披露:已设立抵押权。
(3)查封情况:已查封。

上一条:来宾市北二路238号第3栋1单元1-1号房产

下一条:钦州市南珠东大街七里桥七里香溪18号楼3单元701房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