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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韩江路尚海阳光花园12幢902连1002号房产和565号、566号车位

起拍价:

¥685.3504万

将于9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120小时

处置单位: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书记员:手机:1882350221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23.84万

保证金:

¥7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85.3504万

单价:

¥1.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36.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深世鹏评字第SF2020062804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pdf(2020)粤51执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pdf

竞买须知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9日10时至2020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8/01,户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符合拍卖公告设定竞买人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具体金额以拍卖公告为准)。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拍卖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中作了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的成交条件:至少1人报名、1人出价,且达到保留价。拍卖成交后,如因发生退款事由而本院向买受人办理退款手续的,买受人不得要求赔偿和给付利息。

十、拍卖标的物需办理产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以下简称相关登记手续)的,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办理程序等情况,本院不作相关登记手续的任何承诺。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湘桥支行,账号:44001806899053005552,注明“2020粤51执3号案拍卖款”),并在付清款项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拍卖标的物,逾期不接收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标的物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交易涉及的税、费按拍卖公告约定承担。

十五、参加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本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致使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68—239163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联系(标的物咨询)电话:18933057192(陈法官助理)、18823502218(杨书记员)。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淘宝拍卖(广东)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828-4666。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竞拍公告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9日10时至2020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8/01,户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翁静娜所有的位于汕头市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花园12幢902连1002号房的粤(2018)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23747号房产,2.翁静娜所有的位于汕头市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花园地下负二层565号车位,3.翁静娜所有的位于汕头市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花园地下负二层566号车位。相关说明:1.根据有关产权登记材料记载,粤(2018)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23747号房产用途为住宅,房产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房产面积536.5平方米,竣工日期2013年。其余信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2.565号、566号车位未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权益根据原翁静娜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确定,相关信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3.粤(2018)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23747号房产和565号、566号车位按现状进行一并拍卖,但房产、车位的拍卖结果各自独立生效,若其中部分被撤销拍卖的,不影响未被撤销拍卖部分的拍卖结果和拍卖价格。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保留价6853504元,起拍价6853504元,保证金7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1.法律和司法解释禁止参加竞买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不得参加竞买,违者将承担相应责任。2.如参加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当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应当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拟定于2020年9月7日上午10:00安排集中看样看样集中地点:汕头市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花园12幢。看样报名时间截止至安排看样的前三天,意向竞买人应将拍卖标的物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8823502218。如没人预约,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本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四、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参加竞买人请亲临拍卖标的物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 

七、本次拍卖披露的标的物有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确认。房产和车位产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以下简称相关登记手续)以及相关登记手续涉及各方面事项,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以法定程序办理,如需房产开发商提供协助的,买受人与房产开发商协商相关协助事项。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面积等各方面状况的差异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特别提醒:1.拍卖房产和车位及相关登记手续按房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不能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房地产限购政策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2.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规划、报建、建设、验收等方面问题,以及其他一切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以法定程序处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八、税费承担方式:本次拍卖房产和车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以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房产和车位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房产和车位能否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作相关登记手续等任何承诺。特别约定: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九、拍卖成交后,由本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登记手续。 

十、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湘桥支行,账号:44001806899053005552,注明“2020粤51执3号案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如若竞买人要求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请与本次拍卖的辅助机构联系。 

十五、根据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的,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在付清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买受人应及时接受标的物、办理标的物相关登记手续,逾期责任和风险自负。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执行法院: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标的物咨询)电话:18933057192(陈法官助理)、18823502218(杨书记员)。法院
监督电话:0768-2391631。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209号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摘录自评估报告)序号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元)1汕头市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花园12幢902连1002号房的粤(2018)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23747号房产536.5115884002汕头市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花园地下负二层565号车位123250003汕头市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花园地下负二层566号车位12325000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摘录自评估报告)

上一条:四会市大沙镇誉城大道金凯盛.誉城誉翠湾二十二座2203A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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