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雅安拍卖房 > 芦山拍卖房 >芦山县芦阳镇金花路25号3幢1单元501号房产

芦山县芦阳镇金花路25号3幢1单元501号房产

起拍价:

¥34.2144万

将于8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120小时

处置单位:

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方式:

谢先生:手机:139081657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0万

保证金:

¥3.421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4.214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3.6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属性流转方式:转让物业类型:住宅用房小区名称:无朝向:南户型:三居室一厅一卫建筑面积:103.68平方米房屋用途:普通住宅所在楼层:5总楼层:6房源类型:二手房装修程度:毛坯标的物详情描述标的名称芦山县芦阳镇金花路25号3幢1单元501号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房屋所有权证川(2018)芦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096号土地使用权证/标的所有人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钥匙有配套情况水、电、气三通权利限制情况无提供的文件无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03.68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建筑面积11.36平方米使用期限/装修情况清水房其他介绍房屋总层数6层,房屋所在层数5层。

竞买须知

竞价须知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定于2020 年8月21日10时至2020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
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转让标的:芦山县芦阳镇金花路25号3幢1单元501号房产;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3.竞价时间:2020 年8月21日10时至2020年8月22日10时至(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4.竞价起始价:342144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2000元整的整数倍数。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万肆仟贰佰壹拾肆元整(¥34214.00)。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4214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账户。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6.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7. 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8月28日前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账户(户名: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户银行: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75360120000006818)。在2020年8月28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址: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157号)办理后续交易手续。8. 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承担任何责任。9. 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10.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组织重新竞价。11.标的以现状进行公开竞价,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转让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12.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13.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后,未实际在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14.本竞价须知由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咨询。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有关文件。                                      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0年8月7日

竞拍公告

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芦山县芦阳镇金花路25号3幢1单元501号房产的竞买公告  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于2020年8月21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22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芦山县芦阳镇金花路25号3幢1单元501号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竞价标的物:位于芦山县芦阳镇金花路25号3幢1单元501号房产,房产建筑面积:103.68㎡,规划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本次竞价标的物详细信息请见发布的相关清单)

二、重大事项披露:无

三、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挂牌价格起拍价:342144元,保证金:34214元,增价幅度:2000元整倍数。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1.资产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竟得者的竞价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2.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竞价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2020年8月28日前缴入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账户(户名: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户银行: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75360120000006818)。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系,联系人:谢先生、庞先生,咨询电话:13908165766,13908165038。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相关竞买标的物受让资格。因不具体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3.竞价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4.买受人凭相关手续在出卖人的配合下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应缴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5.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0年8月7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属性 流转方式:转让 物业类型:住宅用房 小区名称:无 朝向:南 户型:三居室 一厅 一卫 建筑面积: 103.68 平方米 房屋用途:普通住宅 所在楼层:5 总楼层:6 房源类型:二手房 装修程度:毛坯 标的物详情描述

上一条:海南省五指山市越丰路(宏洋大厦)1-404房产一套

下一条:翠屏区南岸蜀南大道东段(龙凤苑A区)8号27幢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