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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城北郊福兴商贸城C幢2单元3层302室房屋

起拍价:

¥46万

将于8月26日09: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红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周师:电话1:15987785353电话2:0873-462143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55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9.8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红河县人民法院关于蒙自市城北郊福兴商贸城C幢2单元3层302室房屋的变卖公告(变卖)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6日9时至2020年10月25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3/04;户名: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李发明名下位于蒙自市城北郊福兴商贸城C幢2单元3层302室房屋,房产证号:00116722、00116723,面积109.86㎡,共有权人:侬正英。变卖价:460000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本次变卖信息已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执行热线:15987785353。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变卖产生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他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变卖预缴款,未交纳的,不得参加变买。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买成功后,此变卖预缴款将用于抵扣房款,竞买不成功,则在竞买结束后3-5个工作日退回。本案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或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额、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该房屋现抵押于中国银行红河州分行,若变卖成功,本院将协助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咨询、
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监督电话:  0873-4620289法院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莲花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0日

变卖公告

红河县人民法院关于蒙自市城北郊福兴商贸城C幢2单元3层302室房屋的变卖公告(变卖)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6日9时至2020年10月25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3/04;户名: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李发明名下位于蒙自市城北郊福兴商贸城C幢2单元3层302室房屋,房产证号:00116722、00116723,面积109.86㎡,共有权人:侬正英。变卖价:460000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本次变卖信息已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执行热线:15987785353。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变卖产生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他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变卖预缴款,未交纳的,不得参加变买。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买成功后,此变卖预缴款将用于抵扣房款,竞买不成功,则在竞买结束后3-5个工作日退回。本案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或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额、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该房屋现抵押于中国银行红河州分行,若变卖成功,本院将协助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咨询、
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监督电话:  0873-4620289法院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莲花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0日

标的详情

变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李发明名下位于蒙自市城北郊福兴商贸城C幢2单元3层302室房屋,房产证号:00116722、00116723,面积109.86㎡,共有权人:侬正英。该房屋现抵押于中国银行红河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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