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德阳拍卖房 > 中江拍卖房 >中江县凯江镇浩淼大道富康综合楼2-3-4号住宅房地产

中江县凯江镇浩淼大道富康综合楼2-3-4号住宅房地产

起拍价:

¥91.5048万

将于9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中江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润通辅拍:电话:400-19981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114.381万

保证金:

¥9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91.5048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54.1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中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14日10时至2019年9月15日10时(延时顺延)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38/05),对中江县凯江镇浩淼大道富康综合楼2-3-4号住宅房地产进行司法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四、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七、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八、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中江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江支行,账号:9558852305000068312),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在尾款缴纳后7日内到中江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文书。  

十一、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二、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四、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五、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未及时告知变更的,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八、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可能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 

十九、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过户、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 

二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中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竞拍公告

中江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中中江县凯江镇浩淼大道富康综合楼2-3-4号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中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14日10时至2020年9月15日10时(延时顺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38/05),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中江县凯江镇浩淼大道富康综合楼2-3-4号住宅房地产房产证号:中江房权证北片字第03853号土地证号:江国用(2004)第城734号建筑面积:254.18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63.5平方米标的议价:114.381万元,起拍价:91.5048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及其整数倍)。注意:该标的物位于中江县凯江镇镇浩淼大道富康综合楼,无租赁,空置,抵押于中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中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8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时间集中安排看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报名。

九、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9月25日前(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中江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江支行 ,账号:9558852305000068312),请竞买人在使用账户时注明“法院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看样请预约:400-199-8188,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润通辅拍”,或登录http://pai.egujia.com/网站完成自助预约。 法院联系人:普法官 
联系电话:19150666707 
联系地址:中江县御河路82号 中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江油市三合镇滨江东路南段福江苑5栋5单元6楼2号住房

下一条:四川省荣县旭阳镇星河路星河湾26-3-37号成套住宅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