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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金鸥商住区12幢405、406号

起拍价:

¥47.44754万

将于9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卢法官:电话:0754-8853780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7.7822万

保证金:

¥4.744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7.4475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6.4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第一次)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1日10时至2020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6,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辛仕明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金鸥商住区12幢405、406号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有人居住,拍卖成交后存在延迟交付的风险。房地产、车辆类: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汕头分行金园支行,账号:70167300979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0511执恢50号拍卖款],并将汇款凭证纸质送交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卢法官。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4-88561641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金环南路18号)
网址: http://www.jpcourt.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561641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温馨提示: 1、看样的时间和集中地点详见《拍卖公告》。请您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
2、请您确保您的浏览器版本为IE8以上,否则您可能无法浏览标的的视频、具体情况描述等重要信息!
3、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税、费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出房产证的房屋,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5、对于本院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车辆、设备等动产,保管费用为按天收取,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涉及的搬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请竞买人详细咨询保管方,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悉及同意上述收费标准。
6、拍卖款余款的支付:标的物成交后,请买受人将拍卖款尾款直接汇入本院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汕头分行金园支行,账号:70167300979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为拍卖款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款项汇入上述账户后,请将转账凭证纸质送交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卢法官,以便本院核查到账情况。 咨询方式: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本院司法网拍热线:0754-88561641官方网站: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http://www.jpcourt.gov.cn/汕头市交警信息服务网:http://www.gdst110.gov.cn/jiaojing.html汕头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stgtj.gov.cn/汕头市地方税务局:http://st.123662.gov.cn/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第一次)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1日10时至2020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6,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辛仕明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金鸥商住区12幢405、406号房产。起拍价:474475.40元,保证金:47448元,增价幅度3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电话:0754-88537801(卢法官)。需要看样的,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物的瑕疵及潜在风险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说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房地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包括用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需缴交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确权等所需的一切税、费、金、其他负担等(含买卖双方)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数额以有关机关最终收费通知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机关了解关于应由买卖双方承担、缴纳的所有费用(含计算方法)];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金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有人居住,拍卖成交后存在延迟交付的风险。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汕头分行金园支行,账号:70167300979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0511执恢50号拍卖款],并将汇款凭证纸质送交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卢法官,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作出的深同诚评字(2019C)11QC第01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561641
监督电话:0754-88561641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金环南路18号)
网址: http://www.jpcourt.gov.cn/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0年7月29日

标的详情


(一) 标的物范围本次标的物范围:汕头市龙湖区金鸥商住区12幢405、406号房(包含房屋建筑物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
(二)标的物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四至标的物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金鸥商住区12幢405、406号房,其所在楼宇北至区间路,西至海燕东路,东至汕樟路,南至金鸥园一街,道路通达度较高共用面积5892.65平方米形状较规则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所在土地已达到红线内外“五通一平”(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供水供电保证度较好土地使用期限至2061年10月31日止地形地势较平坦2.建筑物实物状况标的物坐落汕头市龙湖区金鸥商住区12幢405、406号房所在楼盘名称——建筑面积196.47平方米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共7层评估楼层第4层房屋用途住宅实际用途设定为住宅平面布置405、406号房打通为一套,西南北向装修情况外墙为小方砖,门窗为外不锈钢防盗门、内木门,铝合金窗设施设备水   电配置电  梯——空   调——消  防——使用与维护竣工年月­2002年新旧程度——使用状况——维护与保养有正常维护物业管理较好备注因客观原因无法入室内勘查
(三)权益状况1.土地权益状况土地所有权状况土地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状况至2061年10月31日止他项权利设立情况——土地使用管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未显示土地使用管制情况其他特殊情况此共用土地面积是整幢楼房的产权人共同使用2.建筑物权益状况房屋所有权状况权属人辛仕明权属资料《不动产产权情况表》,证号详见估价结果明细表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2002年11月购买登记时间——他项权利设立情况设立抵押权,受理编号:440072536;抵押人:辛仕明;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权利价值:789000;抵押范围:405、406号房;他项权证号:1000045903;登记日期:2013-03-25;出租或者占用情况­——其他特殊情况
(1)受理编号:S201701130126-1;查封文号:(2016)粤0511民初2591号;来文单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查封编号:C201700030;来文日期:2017-01-13;查封期限:2017-01-13至2020-01-12;查封范围:金鸥商住区12幢405、406号房;
(四)区位状况1.位置状况坐落汕头市龙湖区金鸥商住区12幢405、406号房方位标的物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金鸥商住区12幢405、406号房,其所在楼宇北至区间路,西至海燕东路,东至汕樟路,南至金鸥园一街,地理位置较好。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临街(路)状况近“汕樟路”楼层第4层2.交通状况道路状况近汕樟路,道路通达度较高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附近有
3、29路等公交路线经停,交通便捷度较好交通管制情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未存在交通管制情况停车方便程度较好3.环境状况自然环境较好景观较好生活环境标的物周围分布众多住宅区、学校、农贸市场、银行等公共配套设施和生活设施较完善,整体生活环境较好。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上一条: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金叶岛国际花园【金叶岛1号】A-D地下车位331号车位

下一条: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中600号11栋21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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