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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471号2幢4单元7号(朝阳西路邮政花园B幢4-4-1)房屋

起拍价:

¥75.65604万

将于8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法官:电话1:13778369933电话2:028-8551101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05.077833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75.65604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66.2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 卖 须 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8月28日10时至2020年10月27日10时共60天期限内(延时的除外)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8/08,户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变卖前7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变卖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756560.40元以上)支付变卖价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款756560.4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价尾款(扣除变卖价款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账号:22502101040017823),并在尾款缴纳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永兴路173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解除手续,除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在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变卖标的物。

十、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80000元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变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产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产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所涉及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垫付取得完税证明后,本院在处置案款中支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变卖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看样
咨询电话:028-8551101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818-2384641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8日10时至2020年10月27日10时共60天期限内(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8/08,户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471号第2幢4单元7号(朝阳西路邮政花园B幢4-4-1)房屋(证件编号:00104182,建筑面积:166.25平方米),网络询价总价:1050778.33元。变卖价:756560.40元,变卖预缴款:756560.40元(含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交齐变卖价款756560.40元后,取得竞买资格。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看样时间自2020年8月27日起至变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咨询看样联系电话:028-85511018,18581538349。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垫付取得完税证明后,本院在处置案款中支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价款(756560.40元),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七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账号:22502101040017823)。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缴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款中扣留80000元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预缴款、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标的
咨询电话:028-85511018   13778369933(杨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
监督电话:0818-2384641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永兴路173号。
网址:www.rmfysszc.gov.cn。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三段1号7-1-301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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