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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德庆区东嘎镇金珠西路兴旺小区2-3-201

起拍价:

¥101.443万

将于9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西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同伦拍怕科技有限公司:手机:1567716911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9.3447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101.443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2.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第一次拍卖)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3日10时至2020年9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西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德庆区东嘎镇金珠西路兴旺小区2-3-201一套住宅房地产。规划用途:住宅;住宅建筑面积:112.6平方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第5401002016172号;装修情况:精装;建筑结构:框剪;户型结构:3室1厅1厨1卫1阳台;保养状况:新;车位情况:较紧张;建成年代:2017年。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土地现状说明:
1、根据被执行人拉萨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如下:该房地产涉及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拉城国用2014-8-08号;使用权面积8400㎡;土地性质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目前50年正在变更70年的产权手续,终止日期2064年)(该土地目前存在纠纷,该土地目前未查封,具体情况请咨询拉萨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兴旺小区项目售楼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办理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瑕疵:根据被执行人拉萨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该房产有基础装修,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竞买结束后三日内缴纳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之后的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买受人余款缴纳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拉萨市热嘎曲果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新区支行主账户户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子账号:62284038770036786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拍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284666法院
监督电话:0891-63214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手续不全)(第一次拍卖)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3日10时至2020年9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西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德庆区东嘎镇金珠西路兴旺小区2-3-201一套住宅房地产。规划用途:住宅;住宅建筑面积:112.6平方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第5401002016172号;装修情况:精装;建筑结构:框剪;户型结构:3室1厅1厨1卫1阳台;保养状况:新;车位情况:较紧张;建成年代:2017年。起拍价:101443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和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预约引领看样,有意请联系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节假日除外)。看样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德庆区东嘎镇金珠西路兴旺小区。联系方式:15677169110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土地现状说明:
1、根据被执行人拉萨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如下:该房地产涉及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拉城国用2014-8-08号;使用权面积8400㎡;土地性质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目前50年正在变更70年的产权手续,终止日期2064年)(该土地目前存在纠纷,该土地目前未查封,具体情况请咨询拉萨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兴旺小区项目售楼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办理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瑕疵:根据被执行人拉萨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该房产有基础装修,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房产交易税、费、金按照税法规定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新区支行主账户户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子账号:622840387700367866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284666法院
监督电话:0891-63214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德庆区东嘎镇金珠西路兴旺小区3-2-101

下一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德庆区东嘎镇金珠西路兴旺小区3-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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