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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东、牛春梅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以南公园壹号房产32套

起拍价:

¥3339.6367万

将于8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哲:电话:0478-827485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339.6367万

保证金:

¥30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339.6367万

单价:

¥1.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616.0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8月21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应当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9月1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农行巴彦淖尔丰河路支行;账号6228401917086776763;行号103207041934,并在2020年9月11日16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资料原件)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2020年9月28日前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8-82748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0478-827485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0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1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张卫东、牛春梅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以南、康复路以东公园壹号房产32套(其中合同编号YS(2014)00009765号合计16套,房屋代码为:1048233、1048234、1048235、1048236、1048237、1048238、1048239、1048240、1048241、1048242、1048243、1048244、1048245、1048246、1048247、1048248;合同编号YS(2014)00010043号合计16套,房屋代码为:1048202、1048249、1048250、1048251、1048252、1048253、1048254、1048255、1048256、1048257、1048258、1048259、1048260、1048261、1048262、1048263),建筑结构为钢混,总层数为25层,所在层为21、22层,设计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2616.04平方米。装修情况:估价对象所在楼宇为公寓楼,地上25层,地下1层,1-4层外墙干挂石材,5层及以上刷高级防水涂料,毛地面、电梯、断桥单框中空玻璃窗,毛坯房。序号合同编号房屋代码房号所在层/总楼层建筑面积(㎡)备注1YS(2014)000097651048248210121/25109.64毛坯21048247210221/2549.82毛坯31048246210321/2556.57毛坯41048245210421/2550.11毛坯51048244210521/2556.57毛坯61048243210621/2556.57毛坯71048242210721/2550.11毛坯81048241210821/2556.57毛坯91048240210921/2549.82毛坯1010482392101021/25106.43毛坯1110482382101121/25119.96毛坯1210482372101221/2549.82毛坯1310482362101321/25106.41毛坯1410482352101421/25113.16毛坯1510482342101521/25106.68毛坯1610482332101621/25169.78毛坯17YS(2014)000100431048202220122/25109.64毛坯181048263220222/2549.82毛坯191048262220322/2556.57毛坯201048261220422/2550.11毛坯211048260220522/2556.57毛坯221048259220622/2556.57毛坯231048258220722/2550.11毛坯241048257220822/2556.57毛坯251048256220922/2549.82毛坯2610482552201022/25106.43毛坯2710482542201122/25119.96毛坯2810482532201222/2549.82毛坯2910482522201322/25106.41毛坯3010482512201422/25113.16毛坯3110482502201522/25106.68毛坯3210482492201622/25169.78毛坯小计2616.04起拍价33396367元,保证金3000000元,加价幅度15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7月21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16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起拍价与保留价为同一价格。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标的物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买受人自行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天然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9月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农行巴彦淖尔丰河路支行;账号:6228401917086776763;行号:10320704193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内金诚估字[2020]第236号
咨询电话:0478-827485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0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内金诚估字[2020]第23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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