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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1层01-007车位

起拍价:

¥15万

将于8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苗法官:电话:010-8633989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25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5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8日10时至2020年10月7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32.NKZwVI,户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不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变卖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已根据当前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请务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针对变卖标的物及竞买人自身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过户所需手续以及办理时间、流程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政府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多次过户等情况造成的额外费用及相关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的,视为放弃变卖标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变卖。重新变卖的成交价低于原变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承担方式详见变卖公告。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拍辅机构
咨询电话:康诚智拍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电话:15001061784。法院联系
监督电话: 010-8633989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变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网络司法变卖活动不收取变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8日10时至2020年10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32.NKZwVI,户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1层01-007车位。瑕疵情况:
1、该车位是否可过户给小区业主以外人员不明,竞买人需自行核实,如未经核实参与拍卖则须自行承担无法过户风险。
2、被执行人称该车位存在每月150元左右车位管理费。变卖价:15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0.144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疫情期间法院不统一组织线下预展,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如未咨询参与变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及相关税费或其他费用风险。竞买北京市不动产,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变卖成交后需携带通过资格核验的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五、特别提示: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法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本次变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被执行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京0106执恢411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18219570)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变卖报名前应如实向变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
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我院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拍辅机构
咨询电话:康诚智拍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电话:15001061784。法院联系
监督电话:010-8633989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丰台法院
网址:http://ftqfy.chinacourt.org/。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1、银行贷款指定担保服务机构:康诚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电话4001851993; 13911729564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提供法院变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10-68151383;13520597838。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提供法院变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联系人:孙经理、元经理,电话:15718810150、010-64282173、010-64282775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大厦A座工行二层个贷中心
4、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联系人刘忠军,13911528926、010-658131695、厦门国际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联系人唐亚翰18009371993/010-56764716上述贷款业务具体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标的详情

标的调查情况表
相关附件:

谈话笔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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