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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22-23)-3

起拍价:

¥114.946866万

将于8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姚先生:手机:1738655091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0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14.946866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63.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拍卖须知经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报请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债权人委员会,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0年8月17日10时至2020年8月18日10时期间(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6-
4、1-7-4、1-13-
2、1-13-4、1-14-
1、1-16-4、1-19-1、1-21-4、1-(22-23)-1、1-(22-23)-2、1-(22-23)-
3、1-(22-23)-4、2-1-202、2-2-201、2-1-301、2-1-302、2-1-402、2-2-401、2-2-402、2-1-502、2-2-501、2-2-1601共计22套房屋及1-2、2-1、3-1、4-1共计2206㎡的商业门面挂网拍卖(具体内容以标的物详情表为准,请参见标的物详情表)。

四、拍卖标的外观、结构及质量以房产达到交房入住条件时为准。管理人对标的物外观、结构、数量及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报名并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款缴入管理人制定账户(户名:户名: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老虎沟支行,账号:17245701040008870 )。并在缴清拍卖成交价余款10天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依法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相关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拍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因网络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处置单位: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申荣花园二期联系人: 姚先生         
咨询电话:17386550912授权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不能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买!!!  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7月27日

竞拍公告

竞 买 公 告拍卖公告经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报请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债权人委员会批准,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0年8月17日10时至2020年8月18日10时期间(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网址:sf.taobao.co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套房产及4套商业门面,增价幅度5000元人民币;序号房号建筑面积(㎡)单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1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6-4130.896537.6855706.46500002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7-4130.896567.3859593.9500003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13-289.186749.1601884.74320004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13-4130.896749.1883389.7500005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14-1129.936779.7880886.42500006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16-4130.896840895287.6500007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19-1129.936930.9900531.84500008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21-4130.896992.1 915195.97500009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22-23)-1235.697021.81654968.048300010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22-23)-2163.77021.81149468.666000011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22-23)-3163.77021.81149468.666000012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1-(22-23)-4237.637021.81668590.338300013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2-1-202130.986416.1840380.785000014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2-2-201130.986416.1840380.785000015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2-1-301139.796446.7901184.195000016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2-1-302130.986446.7844388.775000017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2-1-402130.986476.4848278.875000018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2-2-401130.986476.4848278.875000019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2-2-402139.796476.4905335.965000020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2-1-502130.986507852286.865000021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2-2-501130.986507852286.865000022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2-2-1601130.986840895903.25000023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商业门面1-2369.352759410191843.955000024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商业门面2-1612.5213961.258551544.8545000025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商业门面3-1612.529417.385768330.5430000026茅箭区上海路61号申荣花园二期商业门面4-1612.526387.753912624.6320000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报名并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预约后管理人将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房产达到交房入住条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破产财产拍卖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交易的税金、财产过户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权证办理及税、费缴纳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8月25日17时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老虎沟支行,账号:1724570104000887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拍卖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处置单位: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申荣花园二期联 系 人:  姚先生        
咨询电话:17386550912授权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不能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买!!! 十堰市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7月27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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