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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西固城街道西固中路无号第3单元27层2703、2704号房屋

起拍价:

¥139万

将于8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崇州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28-6889264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98.5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39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07.9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本院声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要求,本院就网络司法拍卖相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本院网络司法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原则,所有拍卖标的均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相关人员如有意见,可以登录拍卖平台提出,也可以向本院举报(电话12368)。

二、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拍卖财产的展示、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工作本院已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办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本院支付,无需任何其他人员另行支付。对辅助公司上述工作如有意见,可以向本院反映举报。也可以通过拍卖网页中右上方“评价服务商”处对辅助公司的服务进行评价,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三、本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竞买人自愿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对于部分机构(包括辅助公司)或个人借司法拍卖名义,发布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代拍协议,收取高额手续费用等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五、拍卖公告中所涉图片、视频、附件材料、文字说明等的著作权归本院。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2020)川0184执1540号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8月13日10时至2020年08月14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崇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崇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61.lZd03a;)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西固城街道西固中路无号第3单元27层2703、2704号房屋(建筑面积:2703号107.05平方米、2704号100.86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崇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崇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08月0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08月0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08月0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15万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二、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08月2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崇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蜀州北路支行案款卡号:9558854402001650624银联号:102651004529款项付清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待承办法官通知领取裁定书时一并到本院(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崇庆北路4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然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二十日内)。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向物业或相关单位查询。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标的
咨询电话:028-6889264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12368 崇州市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2020)川0184执1540号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8月13日10时至2020年08月14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崇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61.lZd03a;户名:崇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西固城街道西固中路无号第3单元27层2703、2704号房屋(建筑面积:2703号107.05平方米、2704号100.86平方米)。评估总价:198.5万元;起拍价:139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两套房经过改建,2703号一间卧室被改建到了2704,故两套房整体拍卖,房屋类型为住宅,实际2703作办公用,2704作住房用;2.该标的物为异地处置,故不安排统一看样,请各竞买人自行前往查看;3. 房屋未腾空,已张贴腾退公告,被执行人承诺拍卖成交后腾退。

二、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然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二十日内)。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向物业或相关单位查询。

三、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如本院安排了看样,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咨询电话及客服QQ号:400 000 1219。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0年08月2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崇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蜀州北路支行案款卡号:9558854402001650624银联号:102651004529款项付清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待承办法官通知领取裁定书时一并到本院(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崇庆北路4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关于参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四、咨询或看样预约: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咨询电话及客服QQ号:400 000 1219。   标的
咨询电话:028-6889264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崇庆北路410号        崇州市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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