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南宁拍卖房 > 兴宁拍卖房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温莎北郡地下室一层B11326号车位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温莎北郡地下室一层B11326号车位

起拍价:

¥9.36万

将于8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广西柳商拍卖有限公司:手机:1897708864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7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36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0.5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住宅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温莎北郡地下室1-3栋5-13栋15-16栋地下室一层B11326号车位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桂0102执4106号房屋产权证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黄炎辉 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年  月  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车位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租赁情况过户情况法院不承诺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经营情况钥  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
1、《法院成交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30.59平方米公摊总面积18.59平方米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  自行调查装修情况房屋户型房屋楼层位于地下一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自行调查其他费用情况因过户所需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物业水电等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本院将于2020年8月6日10:00至2020年8月7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兴宁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8),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温莎北郡地下室1-3栋5-13栋15-16栋地下室一层B11326号车位(按现状拍卖)。标的物详情:拍卖对象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温莎北郡地下室1-3栋5-13栋15-16栋地下室一层B11326号车位,规划用途为车位,建筑面积为30.59㎡,分摊建筑面积18.59㎡,周边有梅沙双语幼儿园(嘉和城分园)、丹桥小学、天桃实验学校(嘉和城校区)、桂林银行、周周惠超市、好+利生活超市、南宁胡云丹中医诊所、嘉和城温泉高尔夫球会等,所在区域拟建设的教育、文化体育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

二、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8月6日10:00至2020年8月7日10:00时(延时的除外)。

三、第一次起拍价:93600元,保证金 1 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周止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具体事宜可联系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柳商拍卖有限公司。如需贷款,请提前一个星期准备好材料,通过该公司提交银行预审,预审结果,额度以银行为准(银行所需基本材料:
1、个人征信报告,
2、房产局查档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
5、婚姻证明复印件,
6、收入证明,
7、最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
8、拍卖公告)。注:已婚者,需提供夫妻双方各一份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可以提交给广西柳商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人:艾经理,18977088645,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白云路6号)。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或请自行前往看样,实地考察了解。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按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不承担办理产权证的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九、产权转移: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持法院执行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缴税和权属变更手续。该房屋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该房屋变更登记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费,依照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由卖方承担的部分需要先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时垫付,垫付后再凭发票到法院申请退回由卖方应承担的税费。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税务和物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成本评估预算!

十、款项缴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2020年8月1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账号:20007301040001237,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南梧大道支行。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按揭贷款:否。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

十三、法律法规: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四、其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看样当天到达标的物所在地,竞买人对拍品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当面咨询本院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柳商拍卖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

十五、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 8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广西柳商拍卖有限公司:18977088645(艾经理)、15994680183(刘经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771-2440844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0年7月21日                                        兴宁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取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操作规程》,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委托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拍卖标的成交后,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的4‰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标的物成交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1‰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二)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 2%,超过 5 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为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 10 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四)委托拍卖的未成交的,但已执行得款的,本院可以根据案件执行得款的具体情况,结合辅助拍卖的实际工作量,酌情支付不超过2000元的辅助工作费用;未执行得款的,不支付服务费用。
(五)因执行工作需要,取消或撤回拍卖的,本院可以不支付服务费。
(六)上述服务费包含了辅助工作的所有费用,开锁费、出差费等其他费用不另行支付。

标的详情

上一条:南宁市西乡塘区沈阳路48号桂馨源花园A、B栋地下室35号车位

下一条:广西平果县马头镇教育路龙江花园三期16幢C010号车库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