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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佳能苑2#楼3单元202室

起拍价:

¥17.355555万

将于8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法官:电话1:17795366993电话2:0953-203770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2.687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7.355555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2.0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为了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十一条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第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第十八条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第十九条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二十条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应当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第二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变卖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关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吴忠分中心与饶占红、周红仙、冯艳、朱兵仁、吴忠市富胜粮油商贸有限公司、王占湖、张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饶占红、周红仙、冯艳、朱兵仁、吴忠市富胜粮油商贸有限公司、王占湖、张宗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佳能苑2#楼3单元202室 房产证号:00016235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该房产经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后均已流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佳能苑2#楼3单元202室 房产证号:00016235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饶占红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联系人:孙法官    
联系电话:17795366782二O二O年七月二十一日(院印)

标的详情

该对象坐落在灵武市宁东镇中心区佳能苑2#楼3-202室,其四至为:东至青银高速,南至高速出口,西至省道103,北至文萃路。    周围基础配套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该区域居住规模较大,附近有新民小区、白杨林小区等住宅区,基础配套设施完善,达到“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暖、通讯、通天然气)的开发程度。周围有宁东商城、宁东医院、东龙商业街、宁东建设银行、宁东农行等生活经营服务设施。    宗地形状呈较规则四边形,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目前宗地达到“七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场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相关附件:

报告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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