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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1幢-1-57号车库

起拍价:

¥28.08万

将于7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高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网拍咨询电话:电话1:15775988296电话2:0831-824798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35.1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8.08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71.5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17日10时至2020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38套房屋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始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始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高县支行;账号:9558852314001126434;户名:高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咨询、看样电话:0831-8247981、15775988296
举报监督电话:0831-542927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关于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县支行与四川久兴综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网拍机构对被执行人四川久兴综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38套房屋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38套房屋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38套房屋序号产权证号建筑面积    (㎡)房屋坐落楼号层号规划用途起拍价     (元)120160498435.52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1-1-6车库136800220160500138.75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1-1-23车库151200320160500668.7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1-1-28车库266400420160503432.86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1-1-56车库129600520160503571.53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1-1-57车库280800620060503664.37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1-1-58车库252000720160527238.98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龙口村21-10商业服务144000820160484638.62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31-1商业服务144000920160485244.19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31-2商业服务1584001020160485341.89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31-3商业服务1584001120160485444.19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31-4商业服务1584001220160485538.62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31-5商业服务1440001320160485653.2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31-6商业服务1872001420160486753.2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31-7商业服务1872001520160486938.54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41-1商业服务1440001620160487560.72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41-2商业服务2160001720160487653.99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41-3商业服务1872001820160487739.47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41-4商业服务1440001920160487851.98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41-5商业服务1800002020160487941.75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41-6商业服务15120021201604900114.41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52-2住宅12240022201604889125.88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53-1住宅1296002320160490548.08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61-1商业服务1800002420160491258.68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61-2商业服务2016002520160491358.68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61-3商业服务2016002620160491438.81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61-4商业服务14400027201604922111.92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61-6-2住宅14400028201604933111.92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62-6-1住宅1440002920160495934.88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73-8商业服务1224003020160496034.88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73-9商业服务12240031201604961214.62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73-10商业服务5760003220160496234.88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73-11商业服务1224003320160496334.88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73-12商业服务1224003420160496446.09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73-13商业服务1656003520160496546.09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73-14商业服务1656003620160496634.88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73-15商业服务1224003720160496741.52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73-16商业服务1512003820160496849.83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73-17商业服务180000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四川久兴综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16日15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现已委托四川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咨询、看样
联系电话:0831-8247981,15775988296(微信同号)或关注“宜宾易槌法拍”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关于金融贷款,该拍卖标的可申请贷款,由四川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协助贷款服务,也可另行提供担保财产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
咨询电话:15775988296(微信同号)。特别提示:贷款业务属银行、易槌瀛公司与贷款人的自主商业行为,法院不承担贷款及贷款服务的任何商业合同责任,需要贷款的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余款交款日期之前办理完毕贷款事项,如不能及时获得贷款的,竞买人应按时主动交款,否则应承担逾期交款的法律责任。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开始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咨询、看样电话:0831-8247981、15775988296法院
监督电话:0831-542431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可久镇永兴街366号-1幢-1-56号车库

下一条:位于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370号附1号【电力名城】一期17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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