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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广西宾阳县【力沃广场】7号楼601拍卖

起拍价:

¥31.0067万

将于7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王律师:手机:1737600979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6.478522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1.0067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5.2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广西宾阳县“力沃广场”7号楼601拍卖公告 

一、    拍卖依据:2019年12月23日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二、拍卖标的物概述:宾阳县“力沃广场”7号楼由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广西宾阳县城东新区科技路和府前路交汇处,交通便利,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配套齐全;临近凤凰湖公园、文化广场、凤凰农贸市场、农业银行等,生活便利,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备。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宾阳县“力沃广场”7号楼601号房,标的物总层数为17层,该房屋所在层数为6层。本标的物为毛坯住宅,标准层高5.4m,每层共13套住宅,配备4台通力电梯,现已基本具备办理产权证书的条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即开始办理产权证书。标的物具体情况如下表:用途实测建筑面积距地面层数层高住宅75.26㎡第6层5.4m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已实测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所竞买标的物实际情况,风险自负;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拍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需于竞拍日前交纳拍卖保证金3万元至竞拍关联支付宝账户。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自成交之日起,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作为成交价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可以重新拍卖,若悔拍人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足以弥补差价、费用损失的,则以该拍卖保证金填补损失;若其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由悔拍人承担不足部分。重新拍卖时,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拍卖本次拍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起拍保留价为310067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保留价,方可成交。拍卖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起拍价为拍卖保留价。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竞拍成交价款可采取抵押贷款或自筹方式支付:
(一)抵押贷款: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通过买受人的抵押贷款审核,拍卖保证金3万元抵充抵押贷款的首付款。采用该方式支付竞拍成交价款,建议提前向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提交申请抵押贷款材料,买受人应确保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期限截止前,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审核通过贷款申请并由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通知管理人已审核通过买受人的贷款申请;
(二)自筹: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拍卖保证金3万元抵充竞拍成交价款;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买受人的抵押贷款申请未能通过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的审核,也未能一次性支付竞拍成交价款,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10612010106804136开户行: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六、拍卖标的物移交买受人应于付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接洽办理拍卖标的物移交。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物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0年7月11日10:00至2020年7月12日10:00竞拍。自2020年7月6日9时至2020年7月10日18时止(节假日可看样)接受咨询,有意者如需看样,请提前与看样联系人小何、小吴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八、税、费承担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30日           拍卖标的物详情咨询: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咨询电话:17376009799,联系人:王律师看样
联系电话:19162062621,联系人:小何、小吴贷款联系电话:185 8789 1194,联系人:小李
联系地址:宾阳县力沃广场营销中心201办公室

竞拍公告

广西宾阳县“力沃广场”7号楼601拍卖公告 

一、    拍卖依据:2019年12月23日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二、拍卖标的物概述:宾阳县“力沃广场”7号楼由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广西宾阳县城东新区科技路和府前路交汇处,交通便利,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配套齐全;临近凤凰湖公园、文化广场、凤凰农贸市场、农业银行等,生活便利,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备。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宾阳县“力沃广场”7号楼601号房,标的物总层数为17层,该房屋所在层数为6层。本标的物为毛坯住宅,标准层高5.4m,每层共13套住宅,配备4台通力电梯,现已基本具备办理产权证书的条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即开始办理产权证书。标的物具体情况如下表: 用途 实测建筑面积 距地面层数 层高 住宅 75.26㎡ 第6层 5.4m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已实测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所竞买标的物实际情况,风险自负;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拍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需于竞拍日前交纳拍卖保证金3万元至竞拍关联支付宝账户。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自成交之日起,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作为成交价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可以重新拍卖,若悔拍人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足以弥补差价、费用损失的,则以该拍卖保证金填补损失;若其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由悔拍人承担不足部分。重新拍卖时,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拍卖本次拍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起拍保留价为310067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保留价,方可成交。拍卖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起拍价为拍卖保留价。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竞拍成交价款可采取抵押贷款或自筹方式支付:
(一)抵押贷款: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通过买受人的抵押贷款审核,拍卖保证金3万元抵充抵押贷款的首付款。采用该方式支付竞拍成交价款,建议提前向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提交申请抵押贷款材料,买受人应确保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期限截止前,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审核通过贷款申请并由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通知管理人已审核通过买受人的贷款申请;
(二)自筹: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拍卖保证金3万元抵充竞拍成交价款;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买受人的抵押贷款申请未能通过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的审核,也未能一次性支付竞拍成交价款,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10612010106804136开户行: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六、拍卖标的物移交买受人应于付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接洽办理拍卖标的物移交。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物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0年7月11日10:00至2020年7月12日10:00竞拍。自2020年7月6日9时至2020年7月10日18时止(节假日可看样)接受咨询,有意者如需看样,请提前与看样联系人小何、小吴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八、税、费承担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30日           拍卖标的物详情咨询: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咨询电话:17376009799,联系人:王律师看样
联系电话:19162062621,联系人:小何、小吴
联系地址:宾阳县力沃广场营销中心201办公室

标的详情

宾阳县“力沃广场”7号楼由广西宾阳县力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广西宾阳县城东新区科技路和府前路交汇处,交通便利,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配套齐全;临近凤凰湖公园、文化广场、凤凰农贸市场、农业银行等,生活便利,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备。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宾阳县“力沃广场”7号楼601号房,标的物总层数为17层,该房屋所在层数为6层。本标的物为毛坯住宅,标准层高5.4m,每层共13套住宅,配备4台通力电梯,现已基本具备办理产权证书的条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即开始办理产权证书。标的物具体情况如下表: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已实测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所竞买标的物实际情况,风险自负;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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