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妥甸镇金湖秀园第8幢第1-3层13号
将于8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云南银鼎拍卖公司:手机:13508782100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带租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交涉。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关于(2020)双委拍字第3号案件的公告处置单位: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20/07/09 双柏县人民法院关于双柏县妥甸镇金湖秀园第8幢第1-3层13号房产 (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10日10时至2020年8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双柏县妥甸镇金湖秀园第8幢第1-3层13号[合同编号:红楚双字(2010)0169号,面积294.92㎡]。房屋类型:框架结构总层数3层,1层商铺(已加夹层),2-3层住宅,已装修。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9年11月24日;土地证号:双国用(2009)字第270号;地号:532322101-01-12-058。 起拍价:130万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带租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交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0年7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同等价格内,具有优先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8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双柏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柏县支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4-109701040016738),并在(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城东和大道双柏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拍卖佣金费用。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508782100
联系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城东和大道双柏县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双柏县妥甸镇金湖秀园第8幢第1-3层13号[合同编号:红楚双字(2010)0169号,面积294.92㎡]。房屋类型:框架结构总层数3层,1层商铺(已加夹层),2-3层住宅,已装修。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9年11月24日;土地证号:双国用(2009)字第270号;地号:532322101-01-1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