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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石门村中庚香山美地12号楼地下1层021车位

起拍价:

¥13万

将于8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福清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吴法官:电话:0591-8516082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7.57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3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18.4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5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状况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如须修复,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如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且欲行使优先购买权,须向本院报告参加竞买,并于2020年7月24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竞买人应于竞拍前通过支付宝账户足额缴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本院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作了详尽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物现状进行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故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验收、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办理或须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须办理二次过户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验收、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验收、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8月16日16时前将余款汇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福清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支行;账号:13150101040016978)。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99号)开具财务收据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本院将另行通知买受人到本院领取拍卖成交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者根据买受人书面确认的送达地址将拍卖成交裁定等法律文书邮寄给买受人。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上述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验收、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原权证注销或他项权证注销手续,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竞买人对此应有充分理解。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验收、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行为人竞买资格,并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电话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591-8516082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竞拍公告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5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石门村中庚香山美地12号楼地下1层021车位(预告证号:融房预YR字第1221192号)。评估价为175,700元;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不含室内二次装修)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建筑面积为18.41㎡,用途为其它,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所在建筑物为条状,带电梯,钢混结构,约建成于2010年,总层数为地上16层,地下1层,估价对象位于地下1层;权属人为陈月云。上述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旺科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旺科房估〔2019〕字第11205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起拍价:13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7月20日15时起至2020年7月24日15时止接受咨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提醒:如拍卖标的物未腾空,需要给予一定期限腾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强调:本标的物尚未办理初始登记,办理初始登记所需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本院仅提供有关执行文书,不保证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能顺利办理。竞买人应当自行向有关部门询问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程序。

八、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0年7月24日17时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于2020年8月16日16时前汇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福清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支行;账号:131501010400169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如有变更拍卖时间,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1-85160820(吴法官);
监督电话:0591-8516073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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