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枣庄拍卖房 > 峄城拍卖房 >枣庄市峄城区福兴东路南侧百亿天城小区1号楼二单元1402室

枣庄市峄城区福兴东路南侧百亿天城小区1号楼二单元1402室

起拍价:

¥30.2万

将于7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山东司辅:电话:0632-886081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8.84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30.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6.3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24日10时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632/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33.RKulx8;户名: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枣庄市峄城区福兴东路南侧百亿天城小区1号楼二单元1402室。2. 标的物情况:标的房屋总层数18层,建筑面积为106.36平方米,入户钢质防盗门、铝合金窗,室内毛坯,二室二厅,二部电梯(两户)。依据提供的《房产测绘报告》:标的依法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04-2012026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011200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枣房预售证第124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峄国用(2012)第8号)。起拍价:30.2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情况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枣庄薛城区支行,账号:15270101040011594),并到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山中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所在相关部门了解)。

十三、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632-442999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辅助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632-8860818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8日

变卖公告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24日10时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632/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33.RKulx8;户名: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枣庄市峄城区福兴东路南侧百亿天城小区1号楼二单元1402室。2. 标的物情况:标的房屋总层数18层,建筑面积为106.36平方米,入户钢质防盗门、铝合金窗,室内毛坯,二室二厅,二部电梯(两户)。依据提供的《房产测绘报告》:标的依法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04-2012026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011200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枣房预售证第124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峄国用(2012)第8号)。起拍价:30.2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之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需要看样请在开拍前3天预约)。

三、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伸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且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枣庄薛城区支行,账号:15270101040011594)。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督单位: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632-8860818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山中路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8日

标的详情

标的房屋总层数18层,建筑面积为106.36平方米,入户钢质防盗门、铝合金窗,室内毛坯,二室二厅,二部电梯(两户)。依据提供的《房产测绘报告》:标的依法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04-2012026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011200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枣房预售证第124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峄国用(2012)第8号)。

上一条:枣庄市峄城区福兴东路南侧百亿天城小区1号楼二单元1702室

下一条:枣庄市峄城区福兴东路南侧百亿天城小区1号楼一单元1602室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