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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朝阳路105号2栋2单元9层904室房屋

起拍价:

¥65.1万

将于8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葛洲坝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石女士:电话:0717-671987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0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5.1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3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4.2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信息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注册并申请参加本场拍卖会,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三、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不动产包括不动产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动产的实物使用情况、违章情况、年检及交强险交纳情况等。以法院实地告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七、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本次拍卖采用淘宝网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拍卖价款支付账户。

九、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本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淘宝网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会择期另行举行。

十、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十一、拍卖标的情况介绍:位于宜昌市朝阳路105号2栋2单元9层904室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7)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417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8.14㎡。房屋建筑面积为94.21㎡,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0.88㎡。房屋总层数为11层,拍卖标的位于第9层。

十二、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以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如拍卖标的实物与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不符,不影响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数额保持不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付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十四、拍卖标的进行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违章、罚款、拖审、保险等过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或(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法院只出具确权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竞拍公告

葛洲坝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9日10时至2020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葛洲坝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宜昌市朝阳路105号2栋2单元9层904室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7)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417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8.14㎡。房屋建筑面积为94.21㎡,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0.88㎡。房屋总层数为11层,拍卖标的位于第9层。    当事人议价:700000元,起拍价:651000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6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并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葛洲坝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葛洲坝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7时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17: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石女士0717-6719876联系并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7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北三峡分行葛洲坝支行;户名:葛洲坝人民法院;账号:1807010029200093640)。    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以现状拍卖,面积以最终测绘为准,法院只出具确权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7-6719876(拍品详情、拍卖流程,石女士)  
监督电话:0717-6714138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9号  
网址:https://sf.taobao.com/                                                         葛洲坝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标的详情

位于宜昌市朝阳路105号2栋2单元9层904室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7)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417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8.14㎡。房屋建筑面积为94.21㎡,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0.88㎡。房屋总层数为11层,拍卖标的位于第9层。
相关附件:

执行裁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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