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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东瓜镇金都花园小区7幢1单元402室

起拍价:

¥47.11368万

将于7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楚雄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警官(531609):手机:1575856764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8.8921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7.11368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9.4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楚雄市东瓜镇中心学校西侧金都花园小区7幢1单元402室(房产所有权证号: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0014673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楚开国用(2016)第000984号)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之规定,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上述房屋所有权既转移给买受人或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后续登记由买受人或受让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处理,本案不做处理,后续登记问题建议向住建、不动产部门询问,以住建、不动产部门答复为准。买受后一切费用由买受人依法自行处理,不在所交购房款中。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拍卖房屋现状、风险、瑕疵、后续费用,亦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旦参与竞买,既视买受人已充分了解拍卖房屋现状、风险、瑕疵、后续费用,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上述房屋仍有案外人居住,在拍卖成交后30天内由本院负责腾空交付买受人。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7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80000.00元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8月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账户(户名: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账号:53050170613600000149),并在(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为方便当事人缴纳款项和法院管理交易记录,所有款项缴款方式均为支付宝转账交易。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再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有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上述竞买须知条款,因当事人未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内容造成竞买标的物无法过户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十、如有相关事宜本院于2020年7月20日以前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15758567641(李警官)

竞拍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竞买公告》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28日10时至2020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楚雄市东瓜镇中心学校西侧金都花园小区7幢1单元402室(房产所有权证号: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0014673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楚开国用(2016)第000984号)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起拍价:人民币471136.8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壹仟壹佰叁拾陆元捌角),保证金:8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 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之规定,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上述房屋所有权既转移给买受人或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后续登记由买受人或受让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处理,本案不做处理,后续登记问题建议向住建、不动产部门询问,以住建、不动产部门答复为准。买受后一切费用由买受人依法自行处理,不在所交购房款中。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拍卖房屋现状、风险、瑕疵、后续费用,亦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旦参与竞买,既视买受人已充分了解拍卖房屋现状、风险、瑕疵、后续费用,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上述房屋仍有案外人居住,在拍卖成交后30天内由本院负责腾空交付买受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0年7月24日9时0分至10时0分自行前往上述房屋查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8月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账号:5305017061360000014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法院电话:15758567641(李警官)
举报监督电话:0878-3386711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二0二0年六月三十日

标的详情

房屋信息查询摘抄表示:结构:剪力墙;设计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9.4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示:地类(用途):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81年8月4日,使用权面积:19.7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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