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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新大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乡贯坪村二宗国有出让用地

起拍价:

¥8860.296万

将于7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湘乡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肖法官:电话1:13807326387电话2:0731-5682372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075.37万

保证金:

¥90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860.296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湖南省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24日10时至2020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湘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32/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62.Cig040   户名:湘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和特别提示,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按照本须知第五条的规定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淘宝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并根据评估报告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说明。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公告所示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7月3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额拍卖标的物的,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四、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以及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违章罚款、年检费用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负担。

十五、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
咨询电话:(0731)56823726 13807326387肖法官                                              湘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24日10时至2020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32/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62.Cig040   户名:湘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张家界新大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乡贯坪村二宗国有出让住宿餐饮用地

二、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110753700元,起拍价:88602960元,保证金:89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有意者可联系法院工作人员看样。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咨询电话(工作日8:00-17:30):(0731)56823726 13807326387肖法官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以及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7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湘乡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南湘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201100000000484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成交确认公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湘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土地登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合同约定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根据最有效利用原则,此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1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为25%,估价对象2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为25%。现状利用状况:宗地经评估人员实地踏勘和调查,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供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与实际开发程度一致。待估宗地一现状为地上共建有2幢建筑物,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一栋为毛坯建筑物,一栋为工作人员居住, 其余空地上栽种树木。待估宗地二现状为空地,地上栽种树木宗地一记载原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251.70平方米,根据2018年2月2 日签订的《武陵山大道建设项目收回国有土地权补偿协议书》,因武陵山大道建设项目收回国有出让土地面积A块348平方米,本次评估剩余土地面积53903.7平方米(54251.70-348=53903.
7),用途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终止日期2053年06月30日,东临武陵山大道、西临张家界新大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北临张家界新大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南临其他用地。宗地二原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880.40平方米,根据2018年2月2 日签订的《武陵山大道建设项目收回国有土地权补偿协议书》,因武陵山大道建设项目收回国有出让土地面积B块838.42平方米,本次评估剩余土地面积11041.98平方米(11880.40-838.42=11041.98),用途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终止日期2053年06月30日,东临武陵山大道、西临张家界新大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北临民宅,南临张家界新大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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